美国历来被人们看成是最热门的移民国家。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也是目前移民市场上门槛较低、要求较少、性价比非常高的一个投资移民类别。但也经常会有人问:比如“我现在有50万美金,移民美国应该足够了吧?”,或者“到底需要多少钱才能够投资移民美国”? 居外为大家特别解读,办理美国投资移民,到底需要多少钱? 美国EB-5投资移民,主要包括以下费用: ◆ 一部分是投资款,就是你到美国去,需要投资到项目上,实际会被使用从而创造就业的资金,这部分资金是风险投资。现在主流是投资区域中心项目,50万美金, 根据双方协议,5年或者5年以上的还款时间点(同时须满足在拿到有条件绿卡之后2年),项目方承诺还款。 既然是风险投资,势必会承担一定的风险。比如项目倒闭,你可能会亏损50万本金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所以一定要选择靠谱的EB-5项目。如果项目不错,所有的资金应该能够全额拿回来。其实,与投资股票类似。 ◆ 除了50万美金的投资本金,如果投资区域中心项目,通常有5万美金(金额不定,少则4.5万美金、多则6万美金,主流是5万美金)的项目管理费,这是给项目方的费用。 ◆ 另外是律师费,通常在1.5万美金左右,2万-2.5万美金也有可能,3万美金以上就偏贵了。 ◆ 中介费,各个中介定义不一样,提供的服务也不一样,金额也不一样。通常中介费在1万美金上下,都属于正常。具体要根据提供的服务和内容来定义,当然也有各种优惠的可能性。 综合以上,大概是57.5万美金的费用。除此之外,还有需要给美国移民局的费用。 ◆ I-526申请费用3675美金、广州总领馆面试费用345美金/人,面试通过后拿绿卡165美金/人、打指纹85美金/人,如果不走广州总领馆程序,人在美国申请I-485的费用是1140美金/人。以上总的加在一起,大概是1万美金左右的费用,加上上面的是58.5万美金左右了。 ◆ 另外还有一些材料费、翻译、公证等杂七杂八的费用,以及如果有银行贷款利息等等,就算在0.5-1万美金。总的成本加在一起在59万美金左右,应该不会超过60万美金。 所以,投资移民的正常的费用,全部加在一起是59万美金左右,不超过60万美金,都属于正常的费用。50万美金是投资款,将来是会返还,其他各方面包括律师、中介、项目方、第三方公证认证、翻译,还有移民局收的费用,都是不可收回的,是成本。 目前美国EB-5投资移民是这样的费用,但是未来存在涨价可能。 投资款增加之后,项目管理费的5万美金会不会跟着上涨?律师费会不会跟着涨?现在都还不确定,需要看市场情况而定。管理费部分或者其他部分,也是很有可能随着总价的提升而提升的。 所以,与其他国家黄金签证横向比较,EB-5投资移民目前的价格还是实惠的。
1、雇佣移民(Employment Based) 雇佣移民包括自己找到雇佣机会(即工作移民或职业移民)、或者给别人创造雇佣机会(投资移民)。具体有四种形式:在美国拿到工作机会、在美国投资、自己申请、特殊工种。 根据申请人的自身条件和背景不同,这四种形式的移民又按照优先级不同分为EB-1、EB-2、EB-3、EB-4、EB-5,其中EB-1(即 Employment-Based 1st Preference)为第一优先,以此类推。该优先级大致反映了美国政府处理该类型移民申请的速度;以EB-1A/B为例: 所有的EB-1申请无需 PERM 劳工证,节省了1-2年时间。 I-140批准通常要6个月左右,而EB-1A/B可申请加急服务,15天内即可批准。 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除了比较特殊的宗教工作者外,通常来说排期是 EB-1 < EB-2 < EB-3 (非技术劳工除外)< EB-5。 有EB-1A 申请的成功案例,从第一份材料寄出到最终批准,只花了不到3个月。其他类型移民经常要花很多年。 1.1、EB-1A:杰出人才 EB-1A 即“雇佣移民第一类优先 A”,指的是“杰出人才”(Extraordinary Ability),适用于两类人才: 获得过国际重大奖项,比如诺贝尔、奥斯卡、奥运奖牌这种级别。 如果没有这么牛逼,那么需要符合移民局10项标准中至少3项。 上面提到的10项标准是: 获得国内或国际非重大奖项。 是所在专业领域的专业协会会员。 有专业或主要商业出版物对你进行了相关报道。 独立或者以委员的身份对所在领域其他人的工作进行评价。 对所在领域做出了原创的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者商业有关的重大贡献。 在专业或者主要商业出版物以及其他重要媒体上发表文章。 作品被展览。 在杰出的组织中担任要职或者发挥重要作用。 和同领域的其他人相比具有高薪/高待遇。 在艺术表演上有商业成功。 在所有的移民途径中,EB-1A 有两个巨大的优势: 不需要在美国拿到就业机会。 可以自己提交I-140表格申请,无需求人。 1.2、EB-1B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Outstanding Researcher/Outstanding Professor)的标准是: 需要证明自己在特定学术研究领域的研究得到国际认可。 在该学术领域任教或者研究超过3年。 来美国的学校或者研究机构任职,由美国雇主提交I-140。 至少满足移民局6项标准中的2项。 移民局6项标准为: 杰出成就奖项的证明。 证明自己是属于某些专业机构的会员,而这些机构对会员的要求是具有杰出成就。 被其他人在专业出版物上发表文章介绍申请人在其学术领域的工作。 参与或独立评审其他人在相同或者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作。 在其专业领域或学术领域有重大贡献。 在其专业领域发表学术书籍或者论文。 1.3、EB-1C 跨国公司经理或高管 跨国公司经理或高管(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必须在美国公司任职,只能由公司申请: 该公司在美国运营至少1年,并且在海外有分/子公司。 申请人过去3年内在该美国公司的海外公司任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1年,职位至少是经理。 美国公司为该员工申请L-1A签证(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调配),配偶和未成年丶未婚子女可同时申请L-2签证。L-1A为非移民签证,但是和H-1B一样允许有移民倾向,并且L-2签证可以申请工作许可,在美国合法工作。 L-1A入境美国之后,雇主即可提交I-140申请移民。 相比EB-1A/B,EB-1C最大的劣势是不能申请 Premium Processing 加急处理,I-140处理约要6个月。 1.4、EB-2 高级学历专家或杰出能力者 高级学历专家或杰出能力者(Member of Professions with Advanced Degree/Exceptional Ability)针对的是高等学历的专家或者在科学丶艺术丶商业领域有杰出能力的个体,除NIW国家利益豁免外,需要劳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签发的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 劳工证的审理主要是为了保护美国本土的工人和劳动市场,主要会考虑两点: 确保美国本土没有足够的美国籍工人可以胜任丶愿意丶并且能够接受该领域的工作。 该外国工人的引入不会对本国相似工作工人的工资和工作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对于普通家庭来美国留学的人,如果不能申请EB1-A/B,最常见的移民路线是 H-1B: 毕业后找工作。文科专业有1年的OPT,STEM 专业(Science 科学丶Technology 技术丶Engineer 工程丶Mathematics 数学;完整名单参见这里)可申请2年延期,即总共有3年OPT。 OPT 期间申请 H-1B,通过之后可在美国工作6年。 雇主提交移民申请,大致分为三步:申请PERM劳工证;申请I-140;申请I-485。 H1-B首次批准是3年,可以延期3年,总计6年,可以再次延期。 然而,H-1B这条路并不那么容易: 因为需要雇主赞助,留学生毕业后找工作处于劣势。同等条件下公司肯定希望招美国公民或绿卡,因为赞助H-1B费时丶费钱丶而且没有保证。 所谓“没有保证”是因为H-1B需要抽签。根据国会制定的限额,每年H-1B总量为5万(其中2万保留给硕士及以上学历),每年收到的申请数量在20万左右(2018财年收到19.9万,之前3年都超过20万),也就是说有近60%的申请人抽不到。 例外:高校及其关联的非营利机构不受 H-1B 名额限制,因此博士丶博士后等高学历人才如果想留在美国,去高校求职是个不错的选择。 前面已说过,文科专业只有1年OPT,如果抽不中H-1B,要么转换身份(比如继续读书),要么就只能打道回国。STEM 专业则有3次抽签的机会。 另外, 从2017年4月3日起,H1-B也不能使用 Premium Processing 加急服务。 EB-2的一个特例是国家利益豁免移民(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简称NIW),NIW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也不需要雇主支持。NIW的审理主要考虑工作者在的美国工作是否会给美国的国家利益带来贡献。申请的标准在这里。 1.5、EB-3 技术工人/专家/其他工作者 技术工人/专家/其他工作者(Skilled Worker/Professionals/Other Worker)的要求和EB-2类似,主要有两大区别: EB-3对学历的要求比EB-2要低,如果雇主所提供的职位所需的学历以及申请者自身的学历为硕士或同等学历以下,则不能申请EB-2,只能申请EB-3。EB-3的最低要求是:有本科或者同等学历水平,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或技能培训。 EB-3和EB-2的另外一个区别是没有NIW特例,即申请者都必须要先申请劳工证,没有例外。 1.6、EB-4 特殊移民(Special Immigrants) 阿富汗/伊拉克语翻译 广播电视工作者 国际组织雇员 协助美国政府的伊拉克人 根据SOFA协定需入境的外国军事人员 巴拿马运河员工 国家利益豁免(NIW)的医师 宗教工作者 EB-4需要申请人的雇主提交I-360表格。 1.7、EB-5 投资移民(Immigrant Investor) 投资者需要投资一个商业公司,并且: 创造最少10个全职工作岗位。 投资金额达到100万美元,或者在低就业率区/农村达到50万美元。 申请者提交I-526表格 具体要求参见居外EB-5投资移民指南。
问:众所周知,美国EB-5其风险性的根源其实在项目的选择上,那么,目前有哪些类型的项目最容易蒙蔽申请人,该如何选择? 答: 申请的移民项目中有以下情况则要注意: 一是没有区域中心的批文。所有EB-5项目启动需要有美国移民局认可的区域中心发起。区域中心的批文单位、收件人的名字和合同也许是私人、私人企业或者是政府机构,政府机构拥有区域中心和私人拥有区域中心没有任何差别,政府支持并不等于政府担保,移民局不允许任何个人和机构为投资人担保和签署赎回协议。 二是正式项目需要审批。所有的项目需有政府批文。预售项目投资者不能参与,一个项目正式推广,应该有下列正式文件:a英文认购协议;b英文商业计划书;c有限合伙人企业登记文件;d普通合伙人登记文件;e区域中心批文。由于预售项目还没有正式批准,投资人等半年甚至一年都不能递申请材料到移民局。有些没有获得审批的项目,建议申请人不要轻易参与。 三是号称投资项目庞大,募集投资人数过多。有些大型投资项目需要募集上百人乃至数百人的投资款才能建成。对于大型项目而言,是否能够及时募集到规定的人数,筹集到资金至关重要,如因投资无法到位,往往造成项目延期,甚至导致项目无法完工,从而导致投资人无法获得I-829的审批。投资人不能盲目相信宣传声势浩大的大型投资项目,应充分考虑投资项目的风险;有些仅需10人或数十人的项目也是值得选择的。小型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小、启动快、投资人能较快地获得无条件永居身份。 四是承诺有政府直接经营管理的投资移民项目要提防。美国投资移民项目是没有政府直接经营管理的。少数机构为增加卖点,借政府两个字吸引客户投资,实则是所有项目都是市场行为,美国移民局的政策是投资人要承担市场风险,没有一个政府机构可以违背移民法给客户提供担保。 最后,如果投资后认为项目存在问题,因投资款已启用到项目中,根据投资协议则不能无故退出、撤销资金。如果要换到其他投资项目,意味着须另投5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