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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房产印花税 各州有什么规定?

什么叫印花税? 印花税,顾名思义是政府征收的一种税,其产生于相关的交易,包括房屋买卖、机动车注册和抵押注册等。英文叫stamp duty,有些地区叫transfer duty或conveyance duty。各州、领地政府对购房者进行印花税的征收,而非联邦政府。而印花税的征收规定因州、领地而异,并根据房产的价格而定。在以下的文章,我会对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州、维多利亚州、昆士兰州和首领地(堪培拉)关于印花税的规定进行简单的介绍。   新南威尔士州 New South Wales 何时需要缴纳印花税 合同签订后的三个月内,如果房屋交割是在这三个月内,印花税必须在房屋交割的时候缴付。如果是期房,买家将该房产用于自住,可以额外给予十二个月的时间缴纳印花税。印花税如果延迟缴付,滞纳金一般按照应缴付的税额的12%年利率来计算。 应缴纳印花税的数额 一般为房屋价格的4%左右,以下表格是具体的计算方式(不包括超过300万的房屋买卖),根据房屋价格的不同,对应缴纳的印花税有所不同。 以50万价格的居住房屋为例,需要缴纳的印花税为$18,010。 以90万价格的居住房屋为例,需要缴纳的印花税为$36,010。 具体的印花税计算器,可以点击以下链接进行自我评估: https://www.apps08.osr.nsw.gov.au/erevenue/calculators/landsalesimple.php 海外买家额外印花税 额外交付 8%左右,必须在3个月内缴付完成。   昆士兰州 Queensland 何时需要缴纳印花税 在房屋交割时交付。 应缴纳印花税的数额 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式,根据房屋价格的不同,对应缴纳的印花税有所不同,一般在4%以下浮动。 以50万价格的居住房屋为例,需要缴付的印花税为$15,925。 以90万价格的居住房屋为例,需要缴付的印花税为$33,525。 具体的印花税计算器,可以点击以下链接进行自我评估: http://amun.osr.qld.gov.au/sap/osrqld/wd_tfr_calc_com?WDDISABLEUSERPERSONALIZATION=X# 海外买家额外印花税 额外交付 7%左右。   维多利亚州 Victoria 何时需要缴纳印花税 在房屋交割时支付。 应缴纳印花税的数额 一般为房价的5.5%左右,以下是印花税税率表用于计算印花税,便于参考。 以50万价格的居住房屋为例,需要缴付的印花税为$25,070。 以90万价格的居住房屋为例,需要缴付的印花税为$49,070。 具体的印花税计算器,可以点击以下链接进行自我评估: https://extranet.sro.vic.gov.au/SRO/calcs.nsf/landtransfer.xsp?OpenForm 海外买家额外印花税 额外交付 7%左右。   首领地 Australia Capital Territory 何时需要缴纳印花税 在房屋交割后。 由于新的交割系统的引进,印花税的交付和2017年9月之前相比简便很多,一般有14天的期间给予购房者完成印花税交付手续,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是“买家身份认证”程序,之后政府会发送一份评定通知,上面成列了具体的交付金额、支付方法等,如果晚交将面临罚息。 应缴纳印花税的数额 具体的计算方式参考一下表格,可以看到对于超过145万5的交易价格将按照4.73%来计算,而低价位的房产印花税利率在2.4%左右浮动。 以50万价格的居住房屋为例,需要缴付的印花税为$12,100。 以90万价格的居住房屋为例,所需要缴纳的印花税为$32,650。 具体的印花税计算器,可以点击以下链接: https://www.revenue.act.gov.au/duties/conveyance-duty 进行自我评估。 海外买家额外印花税 没有额外印花税。   来源:H&T Realty PTY LTD 作者:Rebecca Yuan, Australia Professional Legal 责编:Zoe Chan

夫妻联名购澳房,到底写谁的名字?|居外专栏

购买澳房,问及最多的除了价格税贷、地域环境、发展趋势外,联名购房也成为越来越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在购房时询问以谁的名义作为产权人最合适:自己一个人的名字,配偶的名字还是孩子的名字呢? 其实在澳大利亚完善的土地法和财产法体制下,联名购房是一个非常灵活的购房方式,可以是夫妻联名,夫妻一方与孩子联名,也可以是夫妻与孩子三人联名。 共同共有 - Joint Tenancy 在联名购房时,除非购房者作出特别声明,一般都会按照共同共有来签订购房合同。其特点是: “不分你我”:所有购房者共同拥有该房产,即房屋风险、权利和收益由所有联名者共同享有和分担。 “生还原则”(Principle of Survivorship):共同共有在遗产方面可以省掉许多麻烦,也少了很多法律的手续。如果其中一方过世,则其名下原有的权益便自动归其余还在生的一方。 缺点是:如果其中一方想要把房产的产权租、售给第三方,则需要得到另一联名者的同意。如果当初买房的时候其中一方支付了比较多的首付,但是买房之后拥有产权的形式是共同共有,那么对于房子的产权拥有就是50/50的比例。一般来说,即使将来卖掉房子的收益,也必须是以50/50的比例去分配。 举例来说:王大哥和王大嫂以共同共有联名购房,则王大哥和王大嫂各自拥有该房产50%的所有权。如果王大哥去世,则其名下的所有权自动且立刻归为王大嫂所有,即王大嫂成为唯一的业主。如果王大哥、王大嫂和小王三人以共同共有联名购房,则三人各自拥有该房产33.3%所有权,如果王大哥过世,其名下的所有权自动且立刻归为王大嫂和小王所有,即王大嫂和小王各占该物业的50%所有权。 按份共有 - Tenancy in Common 特点是: “比例分你我”:与上述共同共有不同的是,购房者可以按照份数比例自由分配每位购房者名下对该物业的所有权。 “自由分配”:联名者一方可以不需要获得其他共享权益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较为自由的将属于自己名下的利益自由转售或送赠给他人。 “出资不同“的首选:如果在最初购买这个房子的时候,双方所支付的首付是不一样的话,那么这种产权结构也是比较合适的。因为这种产权结构可以接受不同比例的拥有制度。 这种方式的缺点是:购房者一方有权利将期所拥有的房屋产权卖给任何一个人,即使另外一方不同意也必须遵循。如果果联名者一方过世,房子不会自动转到另外一个人的名下,而是需要按照遗嘱来进行分配,法律手续较共同共有会相对繁琐。 举例来说:王大哥、王大嫂和小王三人三人以按份共有联名购买房产,并决定出资最多的王大哥占该物业50%的利益,王大嫂占30%,小王占20%。如果王大嫂过世,则其名下这50%的利益可以作为遗产由其顺位继承人依《继承法》全权继承,而不是自动按25%与25%分配给王大嫂和小王。 如果买家决定以联名的方式买房,无论是共同共有(Joint Tenancy)还是按份共有(Tenancy in Common),均需要在购房合同上将所有买家的名字列明,包括联名方式。在缴纳印花税、房产过户转让以及向土地局登记买家的产权时,都需要列明联名买房的方式及比例。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联名者就需要将自己的联名方式及比例分配告知律师,由律师建议买家最合适其情况的联名方式。     中澳双证律师林汇铭专栏全集 如需咨询或有疑问,欢迎随时发邮件至:editorial@juwai.com,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 本文系居外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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