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功能仍存在?买房给佣金已过时?| 居外专栏
上星期,有一本财经杂志以「买房给佣金已过时」为题作专题报导。报导中指出在网上讨论区有网民表示,以前房价100-200万,1%佣金即是1至2万,如今房价需要700-1000万,要给7万至10万佣金,觉得太贵不合理。
报导又称,楼主引用律师费比较,20年前律师费跟佣金差不多价钱,现在代理佣金高于律师费是「畸形现象」,楼主认为当今地产市场比20年前透明化,买楼上的程序很多时候都是买家亲力亲为,地产代理的角色及价值已减少,佣金收费已过时。
笔者也明白佣金是买卖物业时一笔不少的使费,但若跟律师费比较,却有性质上的不同,物业代理是需要促成物业交易才有佣金,换句话不成功不收费。
香港的律师费是无论结果如何都要支付,打官司输了也照收,物业交易最后即使告吹,大家一样需要支付律师费。
若物业代理的价值消失了,佣金就真的会变成过时产物。正如在投资市场上,不少股票交易的「0」佣金促销,原因是交易代理的工作由电脑取代了。
买家及卖家可能觉得,香港物业市场上也有放盘平台,正正可以取代代理的配对角色。买卖双方藉平台撮合自己直接议价,文件由律师行处理整个流程,可以淘汰代理的角色及功能。
理论上这是可行的,市场上也有些小额成交,例如车位买卖租赁、套房的租赁,不少是由平台作媒介,当中没有代理参与。相反主流的交易,代理的参与比例仍然非常高。
其实市场上最流行的其中一个平台,在创立初期是朝向跳过代理,促进买卖双方直接交易作为其运作模式,但并不成功。随着香港物业市场的改变,慢慢地也变成代理的放盘平台,每年物业代理付出予平台的广告费超过亿元。如果没有代理参与,平台可能已经关闭。
笔者也发现资深投资者是懂得利用代理协助促成交易,并乐于支付佣金。他们懂得欣赏代理,能够替他更快速找到买家或卖家,他们明白时间就是金钱,交易的时机转眼即逝。
代理能约看一间就协助买家找到心头好,是能力的表现,替他节省很多时间。首置客反而会觉得代理工作太简单,只看房一次就收取高昂的代理佣金。
当然,随着科技的进步,代理也需要与时并进。若只做一条活动锁匙,俗称「睇楼员」,未能提供足够的价值,被无情的市场所淘汰也是必然的,因为佣金只会留给有创造价值的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