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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房贷中的分摊效应|居外专栏

在房屋贷款合同条款中,关于贷款期限有两种概念:一是贷款合同期限,二是贷款分摊期限。前者的英文为mortgage term,后者的英文为mortgage amortization period。 贷款合同期限一般最短有6个月,最长有10年;但是,大多数购房者所选择的贷款合同是5年,或者3到4年不等。在合同期限内,如果选择是固定利率,那么,贷款利率是不变的;如果购房者选择的是浮动利率,那么,作为相对利率,浮动利率与银行的基准利率之差也是不变的。合同到期后,借款人可以继续同现有的银行续签新的合同,或者把贷款转到其他银行。 贷款分摊年限是指借款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把贷款还清。一般地,加拿大标准房屋贷款的分摊年限为25年;也可以把分摊年限缩短到10年;同样,也可以把贷款的分摊年限延长超过25年,例如,延长到30年。对于住宅类房屋贷款而言,只有个别银行可以把贷款的分摊年限延长到35年。 在房屋贷款合同中,贷款分摊年限对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会产生两种效应:一是增加现金流效应,二是增加贷款数量效应。 一、现金流影响效应 在同样数量的房屋贷款条件下,分摊年限越长,借款人每月的还款数量越小;也就是说借款人每月的还款压力越小。在借款人月收入固定的情况下,每月的还款压力越小,对借款人意味着可以有更多的现金来支配其他生活开支或者进行其他高受益的投资。 例如,房屋贷款金额为$350,000,贷款利率为5年固定利率3.04%,现在看不同的分摊期对借款人月付金额的影响。 从上表可以看出,如果把贷款分摊期从25年延长到30年,借款人每月少付$183.98;如果把分摊期从25年延长到35年,借款人每月少付$312.48。这对于固定收入的借款人来说,可以用节省出来的现金支配其他生活支出,使借款人的还款压力大大减轻。 二、贷款数量变化效应 在购房者家庭年收入确定的情况下,贷款分摊年限的长短直接影响到购房者所能够获得的房屋贷款金额。这种效应就是分摊年限的贷款数量变化效应。如果购房者的家庭年收入确定,随着贷款分摊年限的延长,购房者所能够获得贷款数量就会相应增加。如果购房者想获得更多金额的房屋贷款,那么,就应该延长所申请贷款的分摊期。 例如,购房者的家庭年收入为$80,000,若把贷款分摊期从25年延长到30年,或者再延长到35年,那么,购房者所能获得贷款数量将会从最初的$350,000,分别 增加 到$380,000和$420,000。具体见下列表格。该表格内的计算数字是以目前压力测试利率5.34%为基准。请注意,该表格的数字计算仅作为分摊期变化的贷款数量效应说明,不作为任何经济决策的依据。 从上表的数字可以看出,在购房者家庭年收入为8万加元的情况下,如果把贷款的分摊期从标准贷款的25年延长到35年,那么,购房者所能获得房贷最大金额从最初的35万加元增加到42加元。这就可以使购房者能够购买更大或价值更高的房产。 目前,在加拿大的住宅性房屋贷款市场中,绝大多数银行只提供贷款分摊期最长为30年的房屋贷款;只有个别通过房贷经纪(Mortgage Broker)渠道的银行(或者信托公司、信用社或其他房贷金融机构)可以提供贷款分摊期为35年的房屋贷款产品。从此,也可以看到,购房者通过房屋贷款经纪(Mortgage Broker)寻求房屋贷款的优点来。 (本文有关信息仅作为一般知识性介绍,不作为任何经济决策的依据。关于房屋贷款的有关事宜,请联系房屋贷款专业人士)   加拿大房贷专家成小洲博士专栏全集 如需咨询或有疑问,欢迎随时发邮件至:editorial@juwai.com,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 本文系居外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如何在澳洲买地建房?澳洲土地登记的那些事儿|居外专栏

在澳大利亚,House & Land Package(购地建房)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投资或置业方式,也是众多房产公司主推的一项销售模式。澳大利亚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拥有独立的立法权,关于土地产权的法律规定也不尽相同。因此,虽然澳大利亚全国实行的是托伦斯土地登记制度(Torrens Title System),但各州在土地产权登记的程序和内容上也不尽相同。因笔者长期在昆士兰州从事法律学习和工作,所以本专栏多引用昆士兰州的法律条文与案例。 1. 土地买卖最重要程序——托伦斯登记制度 问:1999年,Ann对自己的土地进行了有效登记,作为合法所有人。2002年,买方Bob与卖方Ann在第三方的见证下签订了土地买卖合同,自此Bob开始长期占有此土地,但迟迟未进行土地变更登记。土地买卖10年后的2012年, Ann发现Bob始终没有进行土地所有人的变更,所以又将土地再次变卖给Cindy,而Cindy立即进行了土地登记。那么,土地所有人是拥有合法契约并占有土地达10年的Bob还是已经进行土地所有变更登记的Cindy呢? 答:土地登记为首要法律依据!澳大利亚的地产经纪人和法学生在培训学习中肯定多多少少听闻过托伦斯土地登记制度(不是特仑苏!),它是澳大利亚现行的土地登记制度。 那么托伦斯是谁呢?他是南澳大利亚首任土地登记官,他在1858年首创了这一土地登记制度。现在,这一制度被被国际公认为是最有效率的登记制度,目前已为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等50 多个同家所采用。托伦斯登记制度的核心在于“登记生效主义”,即在完备的法律制度下,士地权利的取得取决于登记,而不是取决于签订契约,目的在于提供安全、正确的权利记录。 政府并不强制当事人申请登记,而是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但是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则今后的转移和变更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应用成熟的托伦斯登记制度配合其它相关完善的土地法律法规,澳大利亚也由此被认为拥有着世界上“最安全”的房地产市场。 因此在以上案例中,基于托伦斯土地登记制度的原理,Cindy应为该土地的合法所有人,而Bob可依法起诉Ann要求合理赔偿。 2. 澳大利亚土地登记的所有权种类 问:Cindy从Ann购买的上述土地是何种类型呢?有什么特别规定呢? 答:土地登记所有权形式主要有两种,即自由保有土地(私有土地)和州政府所有土地。前者可以通过市场购买、礼物赠送、遗产继承而产生移转。而后者主要分为未分配土地、州有租赁土地、保留地、国家公园和州政府森林土地。因此,Cindy从于卖方市场Ann处购买的上述土地应为自由保有土地。具体特别规定如下: 2.1 自由保有土地 自由保有土地(私有土地)(Freehold Land)指私人或公司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并以私人或公司的名义登记造册,为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所有土地权利类型中最高级的形式。 称为“自由保有”是因为所有人有权自由、完全不受限制地占有处分其地产,如出租、抵押、转让等。虽然理论上私有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上至天空、下至地心”,但权利不是绝对的,权利的行使还会受到法律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限制。 如州政府保留土地上自然资源(矿产、石油和矿物质)的权利;地方政府可以限制土地的用途;历史最高水位线以下的土地不能私有;曾经被水淹没的土地不能用于建筑等等。 2.2 州政府所有土地 目前,只有极少量的州有土地至今没有授权给任何人,称为“未分配的州有土地”(Unallocated State Land),一般为空置地。 政府为了增加州政府收入,鼓励定居者开发土地,将相当数量的州有土地出租给定居者,形成了现在的“州有租赁士地”(State Leasehold Land)。州有租赁土地使用者和州政府签定租赁合同,按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并每年交付租金。 州有租赁土地使用分有限期限和永久使用两种,有限期限为1-100年。州有租赁土地的租金按土地使用用途的不同,租金标准不同。例如,用于放牧用途的州有租赁土地的租金最低,平均为0.04 澳元/公顷·年;用于旅游用途的州有租赁土地的租金最高,平均是士地价值的5%。 另外,政府为了满足公共目的需要,保留了部分土地,称为“保留地”(Reverses),如市政设施、公园、体育场、广场和墓地等。 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保留地不能转为自由保有土地,但某种意义上保留地归全体市民所有,政府如果把保留地变为自由保有土地会遭到市民游行示威的强烈抗议和反对,因此,极少有保留地变为自由保有土地的例子。 森林及历史遗址等用地,归州政府所有,统称国家公园和州政府森林土地地 (National Parks and State Forests Land)。 3. 土地登记的政府部门和十步流程 问:Cindy从Ann购买了上述土地之后,应该去哪里进行土地登记?怎么进行土地登记呢? 答:在澳大利亚的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中,土地登记的权力在州政府,土地规划的权力在地方政府。土地登记机关设在州政府,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不设立土地登记机关,并且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没有土地产权管理机构。但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可以和其他法人一样可以拥有土地权利。 以昆士兰州为例,昆士兰州的土地登记机关设在州自然资源与矿产部 (The Department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Mines)下属的土地信息和产权局以州为一个登记区,在全州设有33个办事机构,主要对外提供土地登记资料查询、登记文件受理和登记注册3项服务。 托伦斯土地登记的十大步骤   中澳双证律师林汇铭专栏全集 如需咨询或有疑问,欢迎随时发邮件至:editorial@juwai.com,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 本文系居外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英国脱欧抢人才 全球精英签证重磅来袭!|居外专栏

当地时间1月31日深夜11点(北京时间2月1日7点),唐宁街10号外墙上投影的时钟迎来高光时刻,英国也迎来最重要的历史瞬间——脱欧。 但是为了提振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英国已经在行动。2020年1月28日,英国移民咨询委员会(MAC)建议,对英国政府脱欧后的移民体制改革,给出了一些建议。预计该报告将对英国脱欧后移民制度的设计产生影响,但根据该制度,欧盟公民将获得与非欧盟公民相同的签证规则,这将使英国的移民政策更“公平”。英国主流媒体评论其为“带领英国走出脱欧动荡期,走出英国移民制度调整的波谷,进入全新时代”。 “全球精英签证”2月实施 自去年8月,鲍里斯宣布取消“宣布’取消精英签证2000人配额’的改革之举”后,又在前几日再度掀起“抢人大战”。 2020年1月27号英国首相又迫不及待地对外宣布:将于2月20日启动“全球精英签证(Global Talent Visa)”,并且名额上不设限,新签证将通过快速审批通道为这些科学家颁发长达五年的签证,申请人无需获得工作,就可以来英定居。 1月30日,政府机构再次发布《移民规则》变更声明,进一步围绕“全球精英签证”进行了相关解读: Q1:新的“全球精英签证”对研究人员有哪些影响? 全球精英签证,目前将保留现有的,符合之前Tier 1 Exceptional Talent杰出人才的条件,除此之外,又涵盖了英国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两种类型的员工。 首先是博士后研究人员:那些刚刚开始获得博士学位的学术职业。其次是专业技术人员的角色。后者是最重要的群体,是该行业先前确定的群体,在脱欧后的移民制度下特别容易被拒之门外。 Q2:为什么要包括技术专家? 技术专家是任何研究团队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通过提供卓越的技术以及通过维护和开发新技术,为研究做出重要的智力贡献。在当前的工作签证(Tier 2)制度下,由于技能水平要求(RQF 6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角色将无资格获得到签证。 将这些专家角色归入“全球精英”签证之下,可以使他们免受未来移民系统中数量众多的困扰。也就是说,重点是并非所有技术人员/技术角色都可以申请此签证。它适用于那些从定居的劳动力中,不容易找到的具有专门技术知识和技能的人。 Q3:新签证对被雇佣的高技能人才而言,会更容易拿到么? 获得英国国家经费补助的研究人员或专家被雇佣后,可以直接通过快速通道自动获得全球精英签证资格。 在英国大学或研究机构获得工作的研究人员或专家,其职务或姓名也包含在直接获得费用的合格申请者名单中,这类人员也将自动获得全球精英签证的资格。 开通新快速通道,将为研究部门提供极大的自由,使其可以通过研究资助资金来招聘所需的研究人员和专家,而无需日常的内政部审查。 Q4:符合获得项目研究补助经费的合格者条件? 对于是否有资格进入快速通道申请全球精英签证,需符合以下条件: 必须在获得认可资助者的赠款申请中任命申请人为负责人 申请人必须被英国大学,独立研究机构或公共部门研究机构聘用,接待或接受工作邀请 研究补助金必须根据“同行评审”原则授予 赠款的最小值必须为30,000英镑,并且必须支持至少两年的项目 申请签证时,申请人必须具有或签有至少两年的合同,并且从事至少50%的FTE(full-time equivalent全职工作的简称 )。 认可的资助者名单将由UK Research and Innovation管理,该机构目前负责监管英国科学研究和研究经费的很大一部分。 据悉,全球精英签证将取代之前的第一层级杰出人才签证(Tier 1 Exceptional Talent)。同时此签证类别将由英国研究与创新机构(UK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Organisation,UKRI)管理,而非英国移民局来进行审批,这是为了能够对合适的申请人进行快速评估和跟踪。 被批准采用这种新快速通道入境的人将获得长达五年的签证,并有能力在三年后获得定居。全球精英签证有点像升级版的技术类移民,给全球精英签证设置了诸多便捷通道,也正应了鲍首相当初豪言:英国将变成“超级磁铁”般360度无死角吸附全球人才!   外联出国欧洲总监Justie专栏全集 如需咨询或有疑问,欢迎随时发邮件至:editorial@juwai.com,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 本文系居外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新加坡创新与企业家移民提供什么优势?|居外专栏

不久之前,英国对于各类移民项目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一个全新的类别Innovator将替代现有企业家移民(从政府当局来看,这个企业家计划几乎对于英国的经济几乎没有贡献)。其中把创新(申请人要有真实的,原创的商业计划,符合未来或者现行的市场需求,并且/或者带来竞争优势)放在三大评估标准之一。无独有偶,在整理了许多国家关于投资于商业的计划后,我发现英国并不是唯一将创新概念融入到企业家移民的。 在亚洲的花园国家——新加坡,政府也将研究(Research),创新(Innovation),创业(Enterprise)放在了五年科技计划(5-year S&T Plans)里。在新加坡经济发展局(EDB)和联系新加坡(contactsingapore)的网站上,都可以找到于此配套的商业投资签证介绍创业入境准证(EntrePass)。 更为巧合的是,这个签证的投资起点也选择了较低的5万新加坡元,同时该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审核部门并不是像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一样,由联系新加坡来负责,而是由新加坡生产力与创新局(SPRING)来综合评估。 新加坡投资移民计划在成立之初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成为了最受中国超高净值人群的欢迎,但在2011年之后,出现了大量的拒签案例,让国内的移民行业机构和中国申请者“措手不及”。之后这个计划在中国市场基本处于“停滞阶段”,几乎“无人问津”,甚至于有一些被“拒签”的申请者开玩笑,“新加坡真的是高攀不起,你再有钱也没用。” 纵观近五年的中国移民市场,美洲,欧洲,大洋洲各类投资移民计划都是“你方唱罢我登场”,新加坡“悄悄”的淡出中国移民市场。 从去年新加坡核准的永久居民数来看,这一类申请占了绝大多数的比例。但我认为真正可以适合中国企业家应该是创业入境准证,既将家庭移居到新加坡,何不将自己的企业和新加坡的优势产业做一个链接呢?我相信这个项目将在未来,发挥它独特的优势: 申请投资金额合理(5万新币起,甚至都用不了个人购汇额度); 流程简单,过程透明; 风险可控(投资款可根据企业需求自行支配); 配偶和孩子都可以申请亲属准证;   海外移民及全球资产配置专家陆琦专栏全集 如需咨询或有疑问,欢迎随时发邮件至:editorial@juwai.com,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 本文系居外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澳洲房贷的法律暗礁,你都了解吗?|居外专栏

此文侧重于分析海外投资者在申请海外贷款时应当留意的法律暗礁。希望通过此文的分享与注意点的提醒,能让更多人在对澳洲投资前景充满信心的同时,也带着一份放心。 1、识别和选择有资质的贷款经纪人,必要时请律师审查《贷款合同》 2016年5月起,澳洲本土银行纷纷收紧海外收入贷款后,各类借贷公司、基金公司或开发商旗下的金融公司犹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参差不齐的贷款机构与迫在眉睫的楼花交付压力让投资者有时忽视了风险所在,从而冒然选择了“杂乱高利”的海外收入贷款项目。 总体而言,汇丰银行是海外投资者目前最好的选择,无论是“费用”、“利息”、“申请流程”方面给予海外客户非常好的申请条件。其中,不少海外投资者也会通过选择贷款经纪人来获得更多更便捷的贷款服务支持与优惠,因此识别和选择有资质的贷款经纪人便是重中之重: 《贷款经纪从业守则》规定,贷款经纪须为澳洲公民或拥有永久居留权,且持有澳大利亚安全与投资委员会(ASIC)发出的CRN资质牌号(Credit Representative Number); 在询问过从业5年的贷款经纪后,意外发现很多客户并没有得到过《贷款合同》条款的法律解释,甚至部分客户并不在意《贷款合同》中的条款解读。在目前海贷的严峻情势下,请专业律师审查《贷款合同》无疑能更好地保障客户的贷款申请与物业的顺利交付。 2、银行在物业交付前仍保留撤销贷款的权利 分享本人真实办理过的一个案例,银行的“临阵”通知与处理方式着实让客户损失惨重。 2016年,持有永久居留权的郑先生有着部分海外收入与部分本地收入,在申请贷款时虽有被要求补交证明材料,但也算一路绿灯。最终得到了预先批准(Pre-approval)且顺利签署了《贷款合同》。然而,就在交付的前一日,澳洲四大银行之一的XX银行以公寓面积太小为由在交割前的24小时决定撤销贷款,这让想要在黄金海岸首次置业的郑先生损失了近5万澳元的首付。 郑先生事后不停向卖家解释“银行甚至没有留时间给我再去申请贷款,我的条件在这之前从来没有被拒绝过啊!”无疑,卖家无法替郑先生买单,最终没收首付,终止了合同。 该银行最后解释道,他们一般不批准对50平米以下物业的贷款申请。他们拒绝评论审查贷款的银行经理是否有得到任何名义的佣金。 2016年,持有永久居留权的郑先生有着部分海外收入与部分本地收入,在申请贷款时虽有被要求补交证明材料,但也算一路绿灯。最终得到了预先批准(Pre-approval)且顺利签署了《贷款合同》。然而,就在交付的前一日,澳洲四大银行之一的XX银行以公寓面积太小为由在交割前的24小时决定撤销贷款,这让想要在黄金海岸首次置业的郑先生损失了近5万澳元的首付。 郑先生事后不停向卖家解释“银行甚至没有留时间给我再去申请贷款,我的条件在这之前从来没有被拒绝过啊!”无疑,卖家无法替郑先生买单,最终没收首付,终止了合同。 该银行最后解释道,他们一般不批准对50平米以下物业的贷款申请。他们拒绝评论审查贷款的银行经理是否有得到任何名义的佣金。 该案例很好地说明了银行对海外收入贷款政策收紧的同时,也在《贷款合同》中扮演着强势主动的一方,并且保留着在物业交付前可撤销贷款的权利。 另外请注意,以下情况也是导致海外收入贷款可能被撤销的原因: 个人收入达不到银行贷款申请要求 电话核查时与雇主信提供的信息细节不一致 雇主信内容混乱,工资进账记录混乱,不能详细的说明入账来源 雇主单位资质达不到银行申请要求 房屋内部面积在45平米以下 中国信用记录不良等 3、预先批准不同于预获资格,更不同于《贷款合同》的签署 预先批准(Pre-approval)不同于预获资格(Pre-qualified),更不同于《贷款合同》的签署。 一种普遍的解读是,预获资格(Pre-qualified)指贷款机构根据某些信息来推测可以给您提供多少贷款。如果您获得了预先批准(Pre-approval),说明贷款机构已对您提交的信息进行了核实,在一定条件下,给予您确定的活期利率。然而,也有很多贷款机构将二者偏差地理解为同种含义。 因此与贷款机构谈判时,事先一定问明其对预获资格(Pre-qualified)与预先批准(Pre-approval)两个关键词的定义以及额外的贷款申请要求。 此外,无论您是获得预获资格(Pre-qualified)还是预先批准(Pre-approval),两者都不等同于《贷款合同》的签署与生效。需要注意的是,《贷款合同》往往要求太平绅士或律师作为见证人以保障合同签署及交换的真实性。 4、汇率波动及其影响 在汇丰银行官方发布的《汇丰银行外币住房贷款风险说明》中,提及到以下风险: 还款币种限制及其影响; 贷款利率波动及其影响; 汇率波动及其影响(占说明近50%篇幅)。 若收入货币相对贷款货币升值,则以收入货币计算的贷款金额和每月还款额相应减少,贷款申请人的负债收入比降低。若收入货币相对贷款货币贬值,则以收入货币计算的贷款金额和每月还款额相应增多,贷款申请人的负债收入比升高。 极端情况下,借款人的收入可能无法支持其每月还款。虽然汇丰银行实行“澳元贷,澳元还”的政策,但若贷款申请人主要收入来源于人民币,而在澳洲的物业为非投资物业且无稳定收入来源时,汇率波动将无疑成为很大的贷款影响因素之一。 举个例子:(引用《说明》官方情景分析) 若您的收入为人民币,但申请的是澳元贷款,则您将在贷款期间内承担人民币(收入货币)对澳元(贷款货币)的汇率波动风险。 假设您申请等值人民币600万的澳元贷款,放款当时人民币对澳元的汇率为6,即您的贷款金额为100万澳元。按30年贷款期限、4%年利率、每月定额还款方式计算,您每月应还款额为4774.15澳元,按当时汇率计算即为人民币28,644.90元。汇率波动的可能情形为: a) 假设一年后,人民币相对澳元升值5%至1澳元=5.7元人民币,您每月应还款额仍为4774.15澳元,但相应人民币金额减少至27,212.66元。从人民币角度看,您的每月还款额减少5%; b) 再假设一年后,人民币相对澳元贬值5%至1澳元=6.3元人民币,您每月应还款额仍为4774.15澳元,但相应人民币金额增加至30,077.15元。从人民币角度看,您的每月还款额增加5%。 5、行政处罚或刑事罪名 通过经修改的或造假的海外收入证明来申请贷款,无疑是一种贷款诈骗行为,并且一度被认为是2016年澳洲各大银行纷纷收紧海外收入贷款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澳洲房产投资最井喷的过去3年,利用经修改的或造假的海外收入证明申请贷款成为不少黑心贷款经纪人敛财的主要手段。 然而,因为所有贷款文件均需申请人签名,被追查时,黑心的贷款经纪可能早就逃之夭夭,而贷款申请人却有可能面临文书造假的行政或刑事处罚。 倘若贷款申请人有着恶意不还钱的主观意愿,根据《澳洲联邦刑法典》第134节规定“行为人以永久剥夺他人财产的蓄意,通过某一欺诈行为,不诚实地获取了他人的所有财产”,那么其很有可能被判处贷款诈骗罪,面临最高10年监禁的刑法。   中澳双证律师林汇铭专栏全集 如需咨询或有疑问,欢迎随时发邮件至:editorial@juwai.com,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 本文系居外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公共负担“新规生效,对于EB-5投资人影响几何?|居外专栏

从去年开始,特朗普政府出台的“公共负担”美国移民改革法案事件就闹得沸沸扬扬,从新规出台到紧急叫停,经历了一波三折。联邦最高法院2月21日晚上排除政府向移民施行“财富检验”的最后障碍,让美国更容易拒绝可能成为“公共负担”的移民入境或居留。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宣布:于2月24日起执行“基于公共负担理由不予受理的最终规则”(Inadmissibility on Public Charge Grounds final rule)。USCIS会根据新规对绿卡申请者:年龄、健康情况、收入、教育和技能等因素进行审查,从而来判断其未来是否会成为“公共负担”,以决定是否通过绿卡申请。 USCIS指出,该最终规则不仅适用于判断绿卡申请者未来是否会成为公共负担,也适用于身份转换申请者。若想延期或转换非移民身份,要证明自己从获得非移民身份起未接收过公共福利。 怎么样会是“公共负担”? 根据新政策,已在美国合法居留的移民如经常使用以下福利,将列为可能的公共负担。 任何联邦、州、地方政府提供的现金收入补助; 补充保障收入计划SSI; 贫困家庭临时援助计划TANF; 任何联邦、州、地方政府提供的现金福利项目,很多州称为“General Assistance” 补充营养援助计划,SNAP,俗称食品券; Housing Choice Voucher Program下的住房补助Section 8; Section 8中的租房补助,其中包括Moderate Rehabilitation; Section 9中的公共房屋; 大部分形式的医疗补助Medicaid,21岁以下的个人及孕妇或产后60天获得的福利除外; 最终版“公共负担”被重新定义为:在2020年2月24日或之后,在36个月内共接受福利超过12个月,领取一项或多项特定“公共福利”的非美国公民。 新规几乎影响到了移民在美国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医疗、食物、住房等多种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申请人的受教育程度、英语水平等。 当然,关于这些考察内容移民局也不会一杆子打死,移民局最终的考察结果会视个案情况而定,工作人员会具体参考申请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情况、资产、经济状况、教育程度及专业技能、未来可预期的移民身份、预计准入/移民时间等。 之前使用过或者正在使用公共福利的人该怎么办? 纽约移民联盟呼吁民众不必过度恐慌,表示享有公共福利并不意味着这个人一定会被当作“公共负担”;不过,联邦政府指将申领福利作为是否签发绿卡的决定因素之一,若会受影响的移民有美国公民子女,可以以子女名义申领这些福利,避免将自己置于危险中。移民联盟也表示,在今年2月24日前使用公共福利,不会影响移民在未来申请绿卡。 Q1. 是不是拿过福利都会影响绿卡? 总的来说,新规大大提高了政府因申请者使用政府福利而拒绝向其发放绿卡的权限。 领取了某些福利后,政府有权根据申请者的年龄、家庭成员数量、健康状况、英语水平等因素,决定其未来是否有可能依赖政府福利,以及是否批准其绿卡申请。 Q2. 新政实施后,是否意味着申请人要额外准备相关资料?费用是否增加? 是的! 与该规则相应而生的,就是美国移民局(USCIS)即新推出的I-944表格(Form I-944 Declaration ofSelf-Sufficiency)和DS-5540 表格,根据最近的信息,该表格的长度达到19页,并且要求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此外,每位申请人还需要填写一份 DS-5540 表,由于新增的表格内容繁复,为完成以上材料律师会额外收取相对应的律师费用。 Q3. 是不是所有福利都不能领取? 不是。但是领取以下福利将受影响。 1. 任何维持收入的现金形式福利:例如补充保障收入(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SSI): SSI是向收入有限的残障人士(包括成人和儿童)发放的福利,成年申请者须为美国公民;65岁及以上人士如果没有残障,但收入低于一定水平,也可以申请SSI。 2. 贫困家庭临时援助(Temporary Assistance to Needy Families,TANF): TANF顾名思义,是向贫困家庭提供的资金和其他方式支持,比如儿童护理协助、工作协助等。申请者可以是公民、永久居民,也可以是具有合法身份的外国人。申请人必须怀有身孕,或有19岁以下的子女需要照顾,收入须低于一定水平,状态须为失业、即将失业、或工作薪水极低。 3. 营养补充援助(Supplemental Nutritional Assistance Program,SNAP): 这就是我们平时常听到的“粮食券”,是最大的联邦食品补助计划。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个人或家庭会得到一张卡,这张卡可以当作借记卡来用,在获得许可的零售店里买食物。如果申请粮食券,家庭银行存款需要低于一定水平,假如家中有60岁以上的老人或是残障人士,最低标准可能会更高一些。 4. 大部分形式的医疗补助(Medicaid): 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白卡”。但如果申请人是年龄21岁以下的外国公民,或者是孕妇以及产后60天内的妇女,皆可获得医疗补助,不受影响。 5. 一些房屋援助计划: 包括“自选房屋补助券计划(Housing Choice Voucher)”、“特定项目租房援助(Project-Based Rental Assistance)”、以及部分住房补贴(subsidized housing) 现在应该做什么? 1、EB-5投资者不需要提供I-864“经济担保书”作为支持证明,也不需要提供任何额外的证据来证明他们的经济实力(除了之前进行过EB-5投资),作为他们移民签证申请或身份证明的一部分。 2、在裁定移民签证或调整身份的过程中,移民局会考量申请人及其家属是否将来会成为“公共负担”,或者已经是“公共负担者”了。在投资人获得有条件绿卡后,需要遵守“公共负担”相关新规,才能保证顺利获得永久绿卡。这是因为,有“公共负担”的记录可能导致投资人在转换永久绿卡时的I-829申请被拒。 3、根据州或地方法律规定,对于以学校为基础,为18岁以下学生提供服务或福利的项目,不会被视为“公共负担”。也就是说投资人的未成年子女,在美国读书仍可享受当地优质教育及福利,无需担心。 4、在有限的情况下,根据美国移民局的自由裁量权,虽然被认定为“公共负担”,外国公民仍有可能通过购买债券来调整身份。新规设定,最低债券金额为8100美金,实际金额将取决于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外国人可以通过申请豁免的方式,免除“公共负担”的不利后果。   外联出国欧洲总监Justie专栏全集 如需咨询或有疑问,欢迎随时发邮件至:editorial@juwai.com,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 本文系居外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英国脱欧,爱尔兰逆袭,身份含金量再度升值!

1月31日,长达数年的英国脱欧大剧落下帷幕,英国正式告别了半个世纪之久的欧盟成员国身份。 英国作为欧盟第二大经济体,一直都是欧盟预算的主要贡献来源之一,同时又拥有世界金融之都——伦敦,可以说欧盟失去英国所造成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 同样地,对英国来说,脱欧也意味着面对非关税壁垒的不确定性、以及出行的不便利等影响。不论是欧盟还是英国,都需要一个连接彼此的桥梁。 欧盟无惧英国脱欧,爱尔兰地位凸显 同样位于英伦三岛,却是欧盟成员之一的爱尔兰,就是这样一个完美的“桥梁”的角色。 自2016年英国公投脱欧至今的4年中,爱尔兰共引进了90多项与脱欧相关的投资,并且创造了近6000个工作岗位。 爱尔兰作为英国脱欧后欧盟中唯一的英语国家,其稳定的经济和政治环境,吸引着无数海外投资者在各企业继续寻找成本最低、对贸易影响最小的脱欧解决方案的同时,爱尔兰也将提供进入欧盟单一市场的基础,从而降低不确定性,促进商业繁荣。 英国脱欧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依然是当之无愧的金融服务公司首选之地,28家英国的金融服务公司已经明确表示会将员工或业务转移到此。与之一同到来的自然还有无数的资产和就业岗位,这些都将成为爱尔兰继续腾飞、领跑欧盟经济的重要推动力。 2020年1月8日,爱尔兰投资发展局(IDA)连同爱尔兰商业、企业和创新部长希瑟·汉弗莱斯共同宣布,爱尔兰投资发展局已超额完成政府在 “2015-2019赢得外商直接投资”战略中设定的目标——在这五年的战略中:共获得1,209笔投资,创造了112,373个工作岗位。其中仅在2019年,外国直接投资公司的项目数量就高达250个,创造了21,844个新工作岗位。 爱尔兰护照就是欧盟护照 英国在决定要脱欧的那一天起,英国护照的含金量已经开始有所下降,因为英国护照已经不是欧盟护照。但是爱尔兰依旧是欧盟成员国,根据欧盟法案,爱尔兰公民可享受作为欧盟公民的所有合法权利。爱尔兰的护照就是欧盟护照,可以自由出入欧盟各国,活动范围覆盖几乎所有居住环境、教育环境、医疗设施最好的欧洲国家。 爱尔兰公民可以在欧盟各国自由移动,居住、学习、工作,享受与其本国居民一样待遇的教育资源、医疗资源。这可是现在英国护照享受不到了哦! 2019年英国顶级咨询公司Henley & Partners发布的全球护照指数排行榜,爱尔兰护照免签184个国家,全球护照排名第7。 即使英国脱欧,其他欧盟成员国都必须要申请英国的定居身份才可以出入英国时,也只有爱尔兰公民不需要,只需要出示爱尔兰护照,就可以在英国自由居住、工作、学习或者养老,享受英国福利。 根据CTA协议,英国和爱尔兰公民享有一系列互惠权利,比如不需要申请许可就能进入并居住在彼此所在国土范围的权利、工作不需要申请工作许可、获得教育资源的权利等等,确保了爱尔兰公民仍然可以在英国自由居住和工作。 所以,成为爱尔兰公民后,不仅可以继续享受欧盟公民待遇,还能在英国长期居住、工作和学习,这让爱尔兰公民身份备受追捧。事实上,从英国脱欧公投成功当日起,当地公民便涌入北爱尔兰移民部门申请爱尔兰护照,热门程度难以想象,以至于所有的爱尔兰申请表全部用光。 根据英国《卫报》近日报道,2019年爱尔兰共签发了90多万本护照,比2018年增加了6.3万本。其中,来自北爱尔兰、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的申请人数也相当可观,超过9.4万人。1月、3月、4月和5月的申请每月超过10万。 想要拿到爱尔兰护照,必须先入籍爱尔兰,根据爱尔兰国籍法,通过归化入籍的方式申请爱尔兰国籍,只需要满足5年的居住要求,同时满足申请前的12个月在爱尔兰连续住满即可,没有任何公民考试。 但实际上,爱尔兰司法与平等部一直允许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12个月中离开爱尔兰6周时间,在特殊或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可以离开更长时间。 目前移民爱尔兰有两种途径:100万欧投资移民和40万欧捐赠。其中100万欧投资移民获批后需要保持3年投资状态。如需申请爱尔兰护照加入爱尔兰国籍,需满足居住5年,并满足其他的一些简单要求,如今通过归化入籍的方式申请爱尔兰国籍条件又放宽了,允许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离境的权利,且没有任何公民考试。不仅如此还可以同时拿到欧盟、英国、美国3个高含金量身份,资金、时间的投入也少,可行性和性价比非常高。 点击查看在售爱尔兰房源 爱尔兰100万欧投资移民申请条件: 主申请人年满18岁; 拥有100万欧元以上投资资金; 家庭资产达到200万欧元; 获批后1个月内完成投资; 投资保持至少3年; 全球无犯罪记录; 全家移民(18岁以下、或18-24岁未婚,经济未独立子女可跟随)。 爱尔兰40万欧捐赠移民申请条件: 申请人年满18岁 家庭净资产达到200万欧元,其中,含40万欧元可变现投资的资产 一次性投资于爱尔兰艺术、体育、健康、文化、教育领域的社会福利机构 注:按照爱尔兰移民法规,标准单人名额捐赠项目,捐赠申请门槛为50万欧,对于4人及以上名额的捐赠项目,捐赠金额要求仅为40万欧。 项目优势: 批复时间快: 从准备文件到获批6个月左右的时间; 投资者先获得移民局原则性批复,再投资,身份获得有保证; 通过率高: 移民帮爱尔兰投资移民申请目前保持100%获批; 无语言要求/无面试/无体检/无移民监; 客户获得Stamp4居留许可之后,只需要每个自然年登陆爱尔兰一次(每年居住一天).便可满足维持身份的居住要求; 配偶以及18岁以下的子女无条件随同申请, 18-24岁经济未独立子女也可随同申请; Stamp4 允许持有者在爱尔兰境内生活、工作、学习;随同申请的子女可以免费在公立学校接受教育(小学到高中阶段)。 据悉,爱尔移民局已经公布了2020年爱尔兰投资移民申请窗口期,请务必把握窗口期提前递案申请,具体日期如下: 2020年2月17日-21日 2020年4月20日-24日 2020年6月22日-26日 2020年8月31日-9月4日 2020年10月26日-30日   关于居外IQI 居外IQI 是一家控股公司,拥有并运营 IQI Global和居外网。 居外IQI由亚洲房地产业两个超级品牌合并而成,旨在助力亚洲居民成为全球居民。居外IQI收录并应用跨境购房趋势数据,以促进交易达成,居外IQI还为经纪公司和开发商提供端到端及线上线下服务。居外IQI是东南亚及中东地区领先的房产经纪网络,共有6000名房产经纪人,分布在15个国家的25个分行。居外网是领先的中文海外房产线上平台,拥有91个国家和地区的300万条房源信息。欢迎点击查看居外网上在售爱尔兰房源,或致电 400-041-7515 谘询爱尔兰移民、留学或房产投资的机会。 责编:Zoe Chan

想让家人一起到日本生活,该办什么签证呢?|居外专栏

随着中日关系日渐融洽,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考虑到日本生活、养老。一是地缘较近,文化有相通之处,二是因为日本完善的社会制度。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数据,截至2016年,日本已成为世界上接纳外国人的第四大国,仅次于德国(第一名)、美国(第二名)、英国(第三名)这样的移民强国。 这个数据可能会有点让人惊讶,因为像加拿大、澳大利亚这些在移民政策上更加积极活跃的国家,实际却没有低调的日本接纳的外国人多。 顺便说一句,根据厚生劳动省的数据,截至2018 年10月底,日本外国劳动者人数为146万人,远远超过了同期派遣员工130万人。 政策宽松,鼓励人才引进 一提到日本,许多人都会想到整齐干净的街道、亲切有礼的日本人,以及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不过,除了以上几个优点以外,日本政府近年来对外国人才的开放态度,更是让移民日本越来越受到我们关注的关键因素。 以往,日本的移民政策非常严苛,但受到人口高龄化、劳动人口不足的影响,日本政府正在逐年放宽专业外国人才到日本工作的条件。根据去年 4 月开始实施的新法规,只要符合特定技能类别、具有一定日语能力,就能获得最长 5 年的签证,甚至可以将配偶和子女接到日本一起生活。 之所以有许多中国人到日本工作,都是因为看中日本越来越宽松的移民政策,希望能在工作几年之后,顺利取得永久居留权,顺利移民日本。 日本五大长期签证 01 留学签证 在日本的大学以及日语教育机关留学,即可申请留学签证。持留学签证者可以打工,但每周工作时数不可超过28小时。经济条件较紧张的学生可以一边工作一边读书,既保障经济收入,又能在职场上练习日常沟通,学习融入日本社会。 02 工作签证 对于获得公司聘请在日本工作的人可办理工作签证,而工作签证分两类:一类是「人文知识」类,发给拥有大学学历以上的人;另一类是「专业技术」类,虽然没有大学或以上学历,但拥有专业技术,例如厨师便是其一。 2019年4月开始,日本开始接收14种行业的蓝领阶层,包括护理、建筑物清洁、原材料加工、工业机械制造、电力电子讯息相关行业、建筑、造船、汽车维修、航空、住宿及酒店、农业、渔业、食品生产以及餐饮业。 每个行业可归类为「特定技能1号」及「特定技能2号」。「特定技能1号」人士只可在日本居住5年,期间不可带同亲属赴日;而「特定技能2号」人士则不设居住上限,居住满足够年期后便可申请永住权,另可带同配偶及子女到日本。以上签证没有学历要求,但就需接受特定技能评价测验。 03 配偶签证 若配偶为日本籍或有日本永住身份,可申请配偶签证在日本居住,居留年限由6个月至5年不等,到期后就要办理更新,或申请永住资格,或加入日本籍。持配偶签证在日本逗留期间,可以自由工作。 04 经营管理签证 日本没有投资移民,也没有房产投资移民,最接近是经营管理签证。 在日本成立一家公司(株式会社),该公司的法人就可申请经营管理签证在日本居留。维持续签,5年后可以归化入国籍,10年后可以申请永住。 经营管理签证需要可持续的经营来维持续签,能否续签主要看两大要点: 在日本有无违法行为 公司经营情况。国管理局会预审公司以后的运营状况、经营管理行为等。 顺便一提,很多人想通过投资不动产,然后运营管理,因为这是对不熟悉日本的外国人来说最简单的方法。然而,以投资房产为由申请移民是行不通的,因这种“放租”投资没有实际经营行为。另外,即便是投资民宿之类的经营性房产,被拒签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05 高度人才签证 2016年11月起,日本政府规定外国经营者和技术人员在日本最短滞留1年就能取得永久居留权。一般的长期签证需要滞留10年才能取得日本永久居留权,但对于拥有专业知识的高级人才只需要3年,对于高级人才中又被认定具有高水平经营能力的外国人,1年就能申请永住身份。 该签证通过评分制筛选出外国专业人才,例如曾经取得奥运奖牌,或者在学术、医疗等专业领域有非常突出的成就。下面是高级人才的评分表,70分及格,大家可以看看自己是否满足要求。 家属也能一起移居吗? 很多人想通过在日本的长期签证,让父母去日本养老,妻子和孩子去日本生活、读书。家属依附于主签证人,可以申请家族滞在签证,在日本长期生活,并享受日本的社会福利政策。然而,并非所有长期签证都能携带家属。 不能携带家属的长期签证:留学签证、特定技能1号签证 留学签证针对的是去日本求学的学生或其他人士,一般认为暂无扶养能力,父母、配偶、子女均不能随之在日本长期生活。因为留学生自己尚不能长时间工作获得酬劳,只能有限时间内打工贴补家用,所以更不能携带家属在日本滞留。特定技能1号签证因为门槛较低,也并不适合携带家属生活。 能携带配偶和孩子,不能携带父母:工作签证、经营管理签证、特定技能2号签证 一般的长期签证都可以让配偶和子女陪同在日本生活,包括工作签证、经营管理签证、特定技能2号签证。签证持有者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并在日本尽了纳税义务,家属可以申请「家族滞在签证」在日本生活。但是父母不在此范围内。 能携带配偶和子女,有条件地携带父母:高度人才签证 一般情况下,父母都不能跟随持有长期签证的子女到日本生活,只能通过探亲签证在日本短暂停留,最长不超过180天。如果是已经加入日本国籍或永住,且父母年迈(70岁以上),可以帮父母办理“特定活动”长期签证在日本生活。 但是对于一般的持长期签证的子女,父母想申请「特定活动」签证在日本较长时间居留并不容易,法务大臣自由裁量。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子女在日本持有高度人才的签证 子女在日本的家庭年收入800万日元以上 子女在日本有未满7岁的孩子   日本置业权威/暖灯中国社长桂小科专栏全集     如需咨询或有疑问,欢迎随时发邮件至:editorial@juwai.com,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 本文系居外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这9本护照合起来用 就能实现全球旅行自由|居外专栏

即便是含金量最高的那些护照也有大概20个国家没法实现免签入境。要想实现全球自由旅行,至少要几本护照傍身呢? 首先,为了方便分析,我们的方法是把电子签证和落地签视为“免签”。一些读者朋友可能会对这个宽泛的定义不甚满意,欢迎他们按照更严苛的标准提交自己的分析意见。 我们考虑到了恒理合伙人护照指数(Henley & Partners Passport Index)以及阿尔通护照指数(Arton Capital Passport Index)。前者囊括的范围是227个领地,其中28个不是国家。后者只把国家视为评估对象,所以我们分析的时候把28个非国家目的地排除在外了,这样才能做同类对比。 让我们首先看看日本和阿联酋护照,因为这两本护照都是含金量很高的护照,它们的免签目的地不怎么重合(高达28个目的地要么允许日本护照免签要么允许阿联酋护照免签),所以说它们互补性很高。 举个例子,阿联酋护照可以利用落地签或者电子签证进入很多非洲国家,但是日本护照则需要提前申请签证,但是谈到利用落地签或者电子签证进入拉美和亚洲时,两本护照的情况恰恰相反。 尽管上面两个指数说法不一致——有的说阿联酋护照和日本护照在进入某个特定国家时都不需要护照,有的说其中至少一本需要签证——我们还是尊重疑点利益原则(benefit of the doubt)(注:在暂时无法核实的情况下,姑且认为这本护照不需要签证就可以入境某国)。比如下面的情况: 阿尔通护照指数说,阿联酋护照可以凭借免签/电子签证/落地签入境布基纳法索,布隆迪,刚果(金),尼日尔,南苏丹,但是恒理合伙人护照指数则不这么认为。 阿尔通护照指数说,阿联酋和日本护照都可以凭借落地签入境尼日利亚,但是恒理合伙人护照指数则认为两者都不行。 走向100%免签之路 阿联酋护照和日本护照合起来使用就可以让持有人免签199个国家中的189个(请注意,我们没有纳入非国家的领地,比如圣赫勒拿岛,关岛,或者法属玻里尼西亚)。 手上有了这两本护照,持有人可以入境世界上大概95%的目的地。 剩下的国家——也就是那些阿联酋护照和日本都不能免签入境的国家,分别是: 阿富汗 土库曼斯坦 朝鲜 利比亚 伊拉克 加纳 厄立特里亚 喀麦隆 不丹 阿尔及利亚 那么,问题来了;还要几本护照才能覆盖剩下的这些国家呢? 在这些国家中,世界上没有哪一本护照可以免签入境超过2个。但是,持有乌干达,苏丹,或者埃塞俄比亚护照的人都可以免签入境加纳和厄立特里亚。 有2个国家的公民可以免签入境伊拉克。那就是黎巴嫩和土耳其。土耳其人也可以免签入境利比亚,所以把土耳其护照拉进来就可以再划掉2个国家。 只有这些国家的公民才可以分别免签进入土库曼斯坦和朝鲜;那就是格鲁吉亚和中国。格鲁吉亚人可以免签入境土库曼斯坦,而中国人则可以免签入境朝鲜某些规定的地区,一次待上个几天。所以我们还需要把格鲁吉亚护照和中国护照拉进来才能划掉这两个国家。 现在,6本护照在手——日本,阿联酋,乌干达/苏丹/或者埃塞俄比亚,格鲁吉亚,中国,土耳其——还是不能免签入境的国家有: 阿富汗 喀麦隆 不丹 阿尔及利亚 世界上只有7个国家的公民可以免签入境喀麦隆,但是这7个国家没有一个在这4个当中(也就是不存在1本护照划掉2个国家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需要再拉1本护照到我们的组合当中。有没有1本护照可以划掉剩下4个国家中的至少2个?还真有,只有这一本护照,那就是马里护照,这本护照可以免签入境喀麦隆和阿尔及利亚。这样呢,我们就把马里护照拉进来。 7本护照在手------日本,阿联酋,乌干达/苏丹/或者埃塞俄比亚,格鲁吉亚,中国,土耳其,马里------只剩下阿富汗和不丹搞不定了。 不丹允许3个国家的公民免签入境;印度,孟加拉,以及马尔代夫。鉴于这些国家没有一个可以免签入境阿富汗,所以我们可以随便选一个了(要不然我们可以把不丹和阿富汗一网打尽)。 现在,阿富汗成了最难啃的硬骨头。我们不得不遗憾地说,没有哪个国家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免签入境阿富汗,除非你出生于阿富汗,父母是阿富汗人,或者父母出生在阿富汗。 因此,要想实现100%全球免签旅行,唯一的办法就是你自己成为阿富汗人,或者出生在阿富汗,亦或者父母是阿富汗人。 最后盘算下,要想不提前申请许就可以免签入境世界上100%的国家,你需要下列9大护照: 日本 阿联酋 乌干达/苏丹/或者埃塞俄比亚 土耳其 马里 印度/孟加拉/马尔代夫 中国 格鲁吉亚 阿富汗 如果你本身就是阿富汗人,土库曼人,或者朝鲜人,那你只需要8个。   海外移民及全球资产配置专家陆琦专栏全集 如需咨询或有疑问,欢迎随时发邮件至:editorial@juwai.com,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 本文系居外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美国EB-5审批规则变更,中国投资人需要注意什么?|居外专栏

最近美国EB-5在4月仿佛要“变天”,移民局做了2项动作。 01 3月17日,美国移民局公布2020年4月,EB-5类别调整身份申请提交时间以表A(2015年5月15日)为准,关闭表B。 表B四月取消,三月依然开放,所以优先日在2015年12月15日之前的EB-5申请人,如果希望在美国境内递交I-485申请,那么只剩下几天时间完成递交,时间紧迫,投资人需尽快决定。 02 2020年1月底,USCIS美国移民局发出公告,将从3月31日起变更I-526申请的审批规则,变更为visa availability approach (VAA)。 对于第二项,近日针对该规则的细节和实施方法,移民局EB-5办公室主任Sarah Kendall通过电话会议向全世界EB-5投资人做出了相关解释。 什么是visa availability approach (VAA)审理? visa availability approach (VAA) 实际上是一种库存管理方式,通俗解释,就是将无需排期等待签证的申请人提前进行I-526的审理工作,而之前是需要根据申请人的优先日顺序来进行审理。也就是意味着,无需排期等待签证的申请人将会提前进行I-526的审理工作,而不是之前的需要根据申请人递交的优先日顺序来进行审理。 很多中国投资人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觉得是五雷轰顶,这样的审理政策是不是就意味着中国投资人的排期时间遥遥无期了呢? 其实并不尽然!!不用悲观!!移民局EB-5办公室主任Sarah Kendall表示: “VAA并非会一直作为I-526审理的原则,之后将会根据实施情况而做出调整。而长年以来,除去中国等EB-5大户的几个国家之外,全世界其他国家实际的签证发配数额并不高,加上现在EB-5投资款的涨价,相信将来的这个趋势会延续下去,因此实施新规之后,对于中国投资人的影响并不会像人们想象中的那么严重。” 新规则对于中国大陆EB-5申请人有什么影响? Sarah表示,新规实施后将会依据申请人国家的表B是否显示(current)——无排期,如果该国的表B处于current,就可以优先审理。 目前,有排期的3个国家中,仅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在表B出现排期,因此也只有这些(2015年12月15日之后的优先日)EB-5申请会被暂时延期审理,别的国家的申请都会优先审批。随着时间推移,越南和印度也将会受到此次政策调整的影响。 对所有中国EB-5申请人都有影响吗? 如果投资人I-526已经通过审核的或正在审批环节,将不受新政影响。 投资人I-526通过后,等待面试或转身份的申请人获得签证的时间将会变久,国务院签证办公室主任Charlie预测将会12-18个月内,也就是最晚2022年受到影响。 投资人可以做什么? 该项政策的执行还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中国EB-5申请人,作为有着切身利益相关的投资人来说应该团结起来,为自己发声让美国移民局听到中国申请人的声音。 中国大陆申请人,如果配偶是外国人,可以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要求豁免被搁置,这样就可以获批后通过“Cross Charge”规则走配偶国家的签证申请通道。   外联出国欧洲总监Justie专栏全集 如需咨询或有疑问,欢迎随时发邮件至:editorial@juwai.com,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 本文系居外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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