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简介 根据澳大利亚财政部的宣布,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从2020年3月29日晚上10时30分开始,对于审批相关海外投资的最低限额将降至澳币0元。换句话说,所有适用的有海外资金注入的投资项目,不论价值,均需要通过FIRB审批,获批后方可进行。同时,FIRB审批时间的上限从30天延长至6个月,但表示不代表审批一定需时6个月。 政策时间 澳大利亚财政部表示,新规则是临时性质,适用于疫情期间。不过,由于疫情情况转变迅速,现阶段不能估计规则何时复旧,亦不知道即使疫情过后,政府会否有其他经济措施影响FIRB的政策。 行业限制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政府新闻稿中并没有限制新规定适用于某些行业,意味着新规适用所有行业、所有投资,那么任何海外机构或个人购买、投资澳大利亚公司和生意都可能需要经过FIRB审批。 住宅审查 在购买澳大利亚住宅物业方面,在既有的限制下,海外人士购买任何住宅物业均需先行申请批准或申请豁免,在新规则下对于审批的范畴没有改变,还是要预先申请。故此,新规则对买澳大利亚住宅的资质没有实质影响,唯一的影响是审批时间会从30天内延长至6个月以内。 买家需要留意,买卖合同里面有关FIRB申请的条款是否允许买家有足够的时间获得FIRB批准,例如是否给买家稍长于6个月的时间给FIRB审批并通知卖家。如果时间不足,买家会需要与卖家商讨修改条款,应对FIRB新政策。如果已经签署了购买合同,合同已经交换的案件中,买家已经申请FIRB批准但是尚未获批的,需要仔细审查原先合同中的关于FIRB审批的条款,确保买家不会由此承担违约责任。 投资限额 在原有FIRB法律框架下,在很多领域和行业只有高于某一额度的海外投资才需要向FIRB申请,并且这个限额额度随不同性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投资而有所不同。新规则将面对澳大利亚所有行业、领域、性质的海外投资额度调为0,代表高于0元的投资都需要审批,所以效果就是所有海外投资都需要审批,即使该投资额为0(比如赠与、换股等交易类型)。 原因分析 普亚认为,FIRB新规则下的限制,是要保护澳大利亚企业在疫情导致经济下行的情况下不被海外资本恶意收购,以至影响国家利益。 例如,因为疫情而导致澳大利亚股市大幅下滑,导致公司市值蒸发,政府担心外资有可能会在这个时候海外资本收购澳大利亚公司或资产,澳大利亚资产被贱卖,新政策想要避免的是这种情况。 新政策没有分开处理普通和敏感行业,也是反映了疫情下所有行业都受影响,同时所有行业都可能在特殊时期对社会有战略功能,属于澳大利亚国家利益的事实。 深入分析 购买土地/物业 在FIRB新政策下,如果购买非住宅用地方面,原本规则下的农业用地、商业用地和矿产用地的审批最低限额都降至澳币零元,即现在购买所有种类的澳大利亚土地和物业,都需要向FIRB申请。 例如,原规则下,已开发商用地的审批最低限额是澳币$275,000,000或$1,192,000,000(视乎地区和自由贸易区背景,若干细节从略),现在限额变为零,代表许多相对小额的商用物业交易都将需要审批。 同理,原规则下,农业用地的审批最低限额由澳币$15,000,000到$1,192,000,000(视乎地区和自由贸易区背景,若干细节从略),现在都变为零。 如果您个人是海外人士或者您的公司被视为海外身份,要购买商铺或者办公楼的话,不论购买价格为何都会需要向FIRB申请;原本几百万的办公室商用物业在额度之下不需审批,现在都需要审批。 值得留意的是,在原规则下,不论价格,本来任何海外政府背景的买家购买任何土地都需要审批,而任何海外人士购买所有空置商用地都需要审批,这两点在新规则下没有改变。 住宅购买上文有专门阐述,在此不再赘述。 购买公司股份/生意/单位信托 在购买公司和生意方面,需要了解重大行为(Significant action)和需申报行为(Notifiable action)这两个概念。即使审批限额降至0,投资行为也需要是符合一定程度才会受FIRB审批影响。首先,重大行为不需申报,需申报行为才有必要申报。但是,如果财务大臣认为某项重大行为对国家利益有影响,可以要求还原该项重大行为,或命令放弃该项行为购置的资产。 所有购买公司权益/股份和资产的而导致公司控制权改变的行为,都是重大行为(农业业务不需控制权改变)。而所有购买公司权益/股份和资产,以至拥有公司20%或以上,就是需申报行为,需要FIRB批准,不论价值。例如海外人士购买澳大利亚公司达到20%的股份,不论价格多少,即使是一元的价格,都需要FIRB批准。如果是农业公司的话,则在旧规则下已经是所有投资均需FIRB批准。 影响分析 海外投资移民客户 由于投资移民签证188A类、132类等都需要海外身份的申请者在澳大利亚投资以满足签证条件或者以便申请永居签证比如888类签证,FIRB的新规则会令他们的投资计划或需要跨过审批的门槛。 之前此类签证持有者获签后可以考虑自己建立新公司,或者购买现有公司,或者投资入股成为现有公司的股东。但是在新政策下,第二、三种情况鉴于移民法律要求和需申报行为的特点,目前很大可能需要获取FIRB审批许可。 澳大利亚政府机构之间如何就新政策联动,现在尚未可知。客户需要特别留意审批时间对于他们符合签证投资时间要求的影响。 以签证188A为例,签证要求在投资项目中申请者要提升澳大利亚经济的竞争力,投入新科技,出口澳大利亚产品等等,在原则上都是促进澳大利亚利益的投资行为,在疫情影响经济下,这种投资似乎显得更为重要。在这个角度来看,虽然新规则可能令投资行为需要审批,但是如果该投资会促进澳大利亚的利益,这种投资在原则上应该会获批,但是获批时间会很长。同时增加了申请FIRB的各种成本。 海外企业投资并购 并购意味着公司的股权和控制权都会大幅改变,而海外企业会掌握澳大利亚企业的控股权。在这种情况下的投资并购都会需要FIRB批准。此情形需要考虑上诉需申报行为的定义。 海外房产投资 海外投资者需要与开发商沟通,确保购房合同的条款因应新规调整,放宽时间限制,以令买家不会因需要更多时间获得FIRB许可而蒙受损失甚至被取消合同。 Q & A 问:如果在新规则生效时间前已经签订商业合同,但股份/资产尚未过户,在新政策下会否有需要申请FIRB许可? 答:新规则不影响生效之前已经签订的合同和投资计划。 问:现有进行中的FIRB申请,审批时间会否受新政策影响? 答:FIRB表示会将现有FIRB申请的审批时间也延至6个月内,但不代表一定需要6个月才能审批完成。 问:海外人士或机构能否在澳大利亚成立新公司? 答:新规定没有影响既有开立新公司的规定,海外人士或机构仍然能在澳大利亚成立新公司开展业务。 违反规定的后果 如果没有就需申报行为申报或违反其他FIRB规定,可以处以监禁及/或罚款,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 结语 我们预期新政策涵盖的投资行为会导致大量海外机构和人士的投资计划受到影响,而影响会逐步浮现。政府应对疫情和经济危机的政策预期会不断更新,政策执行的细节也会越见完整。普亚律师事务所会密切留意相关政府宣布,寻求更详细的政策细节,并向大家分析有关影响。 澳大利亚Prudentia Legal合伙人王斐律师专栏全集 如需咨询或有疑问,欢迎随时发邮件至:editorial@juwai.com,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 本文系居外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澳大利亚的离婚率较高,其中无疑有着移民背景不同、多元文化融合或传统意识保留等多方面宏观的原因。 澳大利亚的《家庭法(Family Law Act)》涵盖了大部分的家庭法律事务,内容涉及对特定家庭事务(如离婚、子女及财产等问题)的处理。如果您已结婚或正与人同居,《家庭法》对关于您子女或财产方面的任何纠纷问题都已作出了相关规定。即使您未处于婚姻或同居关系中,《家庭法》也对与您有关的子女方面的纠纷作出了相关规定,例如孩子应在何处居住。 以下是您分居前应该考虑的十个问题。 Q: 什么是分居? A: 在澳大利亚,分居(Separation)是指您和您的伴侣不再作为夫妇生活在一起。 Q: 我是否需要别人许可才能分居? A: 这是您的个人决定,您不需要配偶或政府许可,就可以与配偶分居。 Q: 我们能不能分居但住在同一个住房中? A: 《家庭法》规定,如果您们不再以夫妇的身份一起生活或社交,那么您们即使仍然住在同一个住房中,也可以被认定为分居。 Q: 我如何证明自己已经分居? A: 您不必向法院或任何政府机构提出分居申请,也无需填写任何申请表格。除非您申请离婚,否则您不会得到任何证明您已分居的文件。但为了更好地证明您和您的伴侣“不再以夫妇的身份一起生活或社交”,建议您: 通知您的银行、公积金和保险公司(若有),查询您有多少公积金和保险。这是为了帮助将您的财务与 前配偶分开,并且使您的财务资料保密; 规划好您的财务事宜:弄清楚如何支付债务和贷款以及怎样处理您们在同一银行帐户中共同拥有的钱财; 更改遗嘱; 将自己分居的情况通知Centrelink(社会保障部)、Child Support Agency(子女抚养费收取处)和Medicare(国民保健) 等政府机构; 对子女的照料做出安排,并且告诉家人和朋友、医生或社区工作者; 获得法律帮助。 Q: 我们中的一方是否必须从家里搬出去? 如果人身有危险怎么办? A: 不是必须。您想离开住所或是留下,这由您自己决定。如果您对自己的安全感到担心、受到威胁,或觉得自己无法与配偶平等地做出决定,您可以寻求帮助。如果您或孩子觉得不安全,您就应该迅速致电000报警。 警察的职责是确保您们安全并且在您们不安全时提供帮助。 如果您想留下并且有必要让配偶离开住所,您可以申请合适的法院命令,例如“家事法禁制令”(Family LawInjunction Order),该命令可以保护您和孩子的安全,禁止前配偶做出威胁或接近您们生活和工作的地方。 Q: 如果我从家里搬出去怎么办,我是否会失去对财产的权利? A: 您不会因为搬离住所而自动自己对住房或其他财产份额的权利。但若可能,请在离开之前获得个案的法律建议。如果您的名字不在产权证上,您也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在家庭住房中的利益。这称为“警告”(Caveat)。对于您持有利益的物业,“警告”是向检查其产权证的人士发出的书面告诫。如果您做此安排,若有人企图登记其利益或者出售物业,您就会得到通知。 Q: 我可不可以带孩子离开家? A: 可以。如果您感到担心,最好先考虑您和子女的安全。然而,如果您想要和子女一起搬走,而且搬家会使另一方家长难以见到子女,则您需要尽量先获得对方同意。 但如果您尝试得到另一方家长同意让您觉得害怕,而且您担心自己的安全,请在做出决定之前获得个案的法律建议。 Q: 当我离开家时,我应该带什么? A: 建议您带上自己所有的个人法律与财务文件,如: 出生证明、结婚证明及其它证明; 遗嘱; 护照和签证; 银行存折和支票簿; 银行、公积金、税务和其它财务文件; 您不想留在家中的个人物品; 您和孩子可能需要的物品。 Q: 分居是否会影响我的居留权? A: 不一定,这取决与您的签证状态,分居或离婚有可能会影响您在澳洲的居留权。如果您正在考虑分居并且对自己的签证状态并不确定, 请在做出决定之前获得个案的法律建议。 Q: 如果我们复合然后又分居怎么样? A: 如果您们作为夫妇复合不到三个月时间,然后再次分居,这不会影响离婚前所需要的12个月分居时间。这三个月必须是连续一段时间,不可以是断断续续的几段时间。如果您们作为夫妇复合的时间超过三个月,后来又决定分居,那么您们分居的时间必须达到12个月,然后才可以申请离婚。 中澳双证律师林汇铭专栏全集 如需咨询或有疑问,欢迎随时发邮件至:editorial@juwai.com,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 本文系居外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购买澳房,问及最多的除了价格税贷、地域环境、发展趋势外,联名购房也成为越来越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在购房时询问以谁的名义作为产权人最合适:自己一个人的名字,配偶的名字还是孩子的名字呢? 其实在澳大利亚完善的土地法和财产法体制下,联名购房是一个非常灵活的购房方式,可以是夫妻联名,夫妻一方与孩子联名,也可以是夫妻与孩子三人联名。 共同共有 - Joint Tenancy 在联名购房时,除非购房者作出特别声明,一般都会按照共同共有来签订购房合同。其特点是: “不分你我”:所有购房者共同拥有该房产,即房屋风险、权利和收益由所有联名者共同享有和分担。 “生还原则”(Principle of Survivorship):共同共有在遗产方面可以省掉许多麻烦,也少了很多法律的手续。如果其中一方过世,则其名下原有的权益便自动归其余还在生的一方。 缺点是:如果其中一方想要把房产的产权租、售给第三方,则需要得到另一联名者的同意。如果当初买房的时候其中一方支付了比较多的首付,但是买房之后拥有产权的形式是共同共有,那么对于房子的产权拥有就是50/50的比例。一般来说,即使将来卖掉房子的收益,也必须是以50/50的比例去分配。 举例来说:王大哥和王大嫂以共同共有联名购房,则王大哥和王大嫂各自拥有该房产50%的所有权。如果王大哥去世,则其名下的所有权自动且立刻归为王大嫂所有,即王大嫂成为唯一的业主。如果王大哥、王大嫂和小王三人以共同共有联名购房,则三人各自拥有该房产33.3%所有权,如果王大哥过世,其名下的所有权自动且立刻归为王大嫂和小王所有,即王大嫂和小王各占该物业的50%所有权。 按份共有 - Tenancy in Common 特点是: “比例分你我”:与上述共同共有不同的是,购房者可以按照份数比例自由分配每位购房者名下对该物业的所有权。 “自由分配”:联名者一方可以不需要获得其他共享权益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较为自由的将属于自己名下的利益自由转售或送赠给他人。 “出资不同“的首选:如果在最初购买这个房子的时候,双方所支付的首付是不一样的话,那么这种产权结构也是比较合适的。因为这种产权结构可以接受不同比例的拥有制度。 这种方式的缺点是:购房者一方有权利将期所拥有的房屋产权卖给任何一个人,即使另外一方不同意也必须遵循。如果果联名者一方过世,房子不会自动转到另外一个人的名下,而是需要按照遗嘱来进行分配,法律手续较共同共有会相对繁琐。 举例来说:王大哥、王大嫂和小王三人三人以按份共有联名购买房产,并决定出资最多的王大哥占该物业50%的利益,王大嫂占30%,小王占20%。如果王大嫂过世,则其名下这50%的利益可以作为遗产由其顺位继承人依《继承法》全权继承,而不是自动按25%与25%分配给王大嫂和小王。 如果买家决定以联名的方式买房,无论是共同共有(Joint Tenancy)还是按份共有(Tenancy in Common),均需要在购房合同上将所有买家的名字列明,包括联名方式。在缴纳印花税、房产过户转让以及向土地局登记买家的产权时,都需要列明联名买房的方式及比例。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联名者就需要将自己的联名方式及比例分配告知律师,由律师建议买家最合适其情况的联名方式。 中澳双证律师林汇铭专栏全集 如需咨询或有疑问,欢迎随时发邮件至:editorial@juwai.com,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 本文系居外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简单来说,中国人完全可以在澳洲境内购房的。澳洲政府是非常欢迎海外投资的,因为澳洲是一个地广人稀的国家,来自海外的投资为澳洲的经济发展带来许多机会。澳洲政府对外国投资者在澳洲买房的相关规定(中国人在澳洲买房条件)如下: 1、外籍人士的定义 现行澳洲的法律条款对“外国人”有着严格的界定,可以理解为:身在境外并未持有任何澳洲12个月以上有效签证的外籍人士(包括拥有短期签证的境外人士,例如:旅游签证等),即非常住外籍人士。 根据上述内容可知,大部分国内买家都被认定为“外国人”,在澳洲买房时,会受到一定限制(需要注意拥有澳大利亚临居签证的他国公民,即临时居民,也需申请FIRB购房许可)。 由于对“外国人”的身份界定,不止牵涉到在澳洲买房的限制,还包括一些税务问题,为此,澳洲有专门的法律条款对此进行规定,相关细节,可参考居外网专栏作家——澳洲执业律师杨泱的详细解读《外国投资者在澳洲买房投资的相关规定详解》。 2、外籍人士在澳洲只可买全新住宅 相信大都听过“外国人在澳洲不能买二手房、只能买新房子”。准确的描述应该是:非常住外籍人士在获得FIRB批准后,只可以购买澳洲全新住宅的(如独立房屋或公寓等)。 澳洲全新住宅的定义:全新住宅是指直接从发展商购买的居所,而该住宅在过去并未有人居住超过12个月。全新住宅包括从非住宅用途(例如:办公室或仓库)改为住宅之用,而作出大幅度翻新的建筑,但并不包括经过整修或修复的旧住宅。 3、外国投资者在澳洲购买全新住宅时的FIRB申请 购买澳洲全新住宅需要向FIRB提出申请。这类申请通常会两周内获得批准,并在获得批准时没有附带条件。非常住外籍人士也可购买空地用于住宅开发,但购买前也需要向FIRB提出申请,不过,在获得批准时往往附有一定条件(如在24个月内开工等)。 相关建议:由于澳洲法律体系已经非常完善,所有在澳洲买房事宜都可通过您的代理律师与开发商律师进行交涉。所以加入您是一名非常住外籍人士并希望在澳洲购房,需要第一时间告诉您的代理律师,以便其帮助您递交购房申请。目前,还未有非常住外籍人士购买住宅房地长被拒的先例。 点击查看居外网上5.8万套澳大利亚在售房源 4、外国投资者购买新房时的“开发商申请”问题 根据澳洲法案规定,无论您是澳洲居民还是非常住外籍人士,以下情况不需政府批准就可以购房: 从已经获得预先批准可以向外籍人士出售的开发商购买的全新住宅; 让您(以及任何相关人)可以每年最多使用四周的时间分享提案中的权益; 综合旅游度假村的某些住宅房地产; 按照遗嘱或依法财产继承所获取的权益;或者 从澳洲的政府(联邦政府,州、领地政府或地方政府)处获得或出于公共目的组建的法定企业获得的权益。 更多澳洲买房相关的“干货”内容,点击查看【居外澳洲买房百科】
简单来说,中国人不需要居住证也完全可以在澳洲境内购房。澳洲政府对外国投资者在澳洲买房的相关规定(中国人在澳洲买房条件)如下: 1、外籍人士的定义 现行澳洲的法律条款对“外国人”有着严格的界定,可以理解为:身在境外并未持有任何澳洲12个月以上有效签证的外籍人士(包括拥有短期签证的境外人士,例如:旅游签证等),即非常住外籍人士。 根据上述内容可知,大部分国内买家都被认定为“外国人”,在澳洲买房时,会受到一定限制(需要注意拥有澳大利亚临居签证的他国公民,即临时居民,也需申请FIRB购房许可)。 由于对“外国人”的身份界定,不止牵涉到在澳洲买房的限制,还包括一些税务问题,为此,澳洲有专门的法律条款对此进行规定,相关细节,可参考居外网专栏作家——澳洲执业律师杨泱的详细解读《外国投资者在澳洲买房投资的相关规定详解》。 2、外籍人士在澳洲只可买全新住宅 相信大都听过“外国人在澳洲不能买二手房、只能买新房子”。准确的描述应该是:非常住外籍人士在获得FIRB批准后,只可以购买澳洲全新住宅的(如独立房屋或公寓等)。 澳洲全新住宅的定义:全新住宅是指直接从发展商购买的居所,而该住宅在过去并未有人居住超过12个月。全新住宅包括从非住宅用途(例如:办公室或仓库)改为住宅之用,而作出大幅度翻新的建筑,但并不包括经过整修或修复的旧住宅。 3、外国投资者在澳洲购买全新住宅时的FIRB申请 购买澳洲全新住宅需要向FIRB提出申请。这类申请通常会两周内获得批准,并在获得批准时没有附带条件。非常住外籍人士也可购买空地用于住宅开发,但购买前也需要向FIRB提出申请,不过,在获得批准时往往附有一定条件(如在24个月内开工等)。 相关建议:由于澳洲法律体系已经非常完善,所有在澳洲买房事宜都可通过您的代理律师与开发商律师进行交涉。所以加入您是一名非常住外籍人士并希望在澳洲购房,需要第一时间告诉您的代理律师,以便其帮助您递交购房申请。目前,还未有非常住外籍人士购买住宅房地长被拒的先例。 点击查看居外网上5.8万套澳大利亚在售房源 4、持有合法居住证可购买二手房自住 根据澳洲《1975 年外国收购与兼并法》规定,“临时居民”为居住在澳洲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士: 持有允许他们在澳洲持续逗留12 个月以上的临时签证; 已递交永久居留申请并且持有允许他们在澳洲逗留到申请得到最后决定为止的过渡性签证。 澳大利亚外国投资与审查委员会的官网明确说明,临时居民通常可以在澳大利亚购买一处二手房作为其在澳居所,并受到下述条件限制: 该居民必须使用该物业作为其在澳的主要居所; 该居民不得出租此物业或其中任一部分,同时需要保证在物业成交时期内是空房并无任何人居住;且 在该居民停止使用该物业为其主要居所的3个月内出售此物业。 需要强调的是,该临时居民不得在澳购买任何二手房作为投资或出租目的。 更多澳洲买房相关的“干货”内容,点击查看【居外澳洲买房百科】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计划移民澳洲买房或者在澳洲进行房产投资,那么新手买房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外籍人士在澳洲买房注意事项。 一、外籍人士是否可以投资购买澳洲的房地产? 澳洲的政府非常鼓励外国人投资本国的房地产。 对于住宅地产来说外国人只能购买全新的房地产住宅项目,而对商业化地产和工业地产等就没有新旧的限制; 海外投资者的利益都由澳洲健全的法律规定保护,随着中澳关系日益发展以及中国经济市场化的进一步加强,中国各项法规往后会更加的开放,使中国公民在海外投资房产会更加便利。 二、投资澳洲房地产的项目种类有哪些? 住宅项目有:公寓,单元房和独栋别墅以及联排别墅还有双拼及多拼别墅以及住宅土地; 商业项目有:写字间,商铺和产权仓库还有产权停泊码头以及商业土地; 工业项目有:工业厂房和工业仓库以及工业土地; 房产股票类:土地开发类股票和住宅开发类股票还有商业及工业开发类股票; 房产信托投资基金:股权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还有混合型基金; 投资者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投资,根据自己的资金规模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类型和项目。 三、海外人士投资及购买澳洲房地产是否有数量限制? 澳洲相关的规定不限制海外投资人士购买本地房产的数量。如果投资者需要贷款进行购买澳洲的房产,银行会评估投资人的收入情况来衡量贷款比例和贷款金额。如果投资人有多套物业需要贷款,相对的收入要求也就有所提高。此外每栋楼盘销售的房屋数量,目前只有30%~50%能对海外销售,另外70%~50%需要保留给当地居民或永居人士购买。(每个州的要求有所不同) 四、澳洲房产的产权是如何规定的? 澳洲房产,除了堪培拉首都地区是99年产权之外,其它地区大部分全部都是永久产权,世代相传留给后代都是宝贵的是不可多得的土地资源类资产。相比国内70年的土地使用权,30年的房屋建筑寿命而言,更具有价值,更加保值和增值。 五、如果在国内购买澳洲房地产,如何将购买房产的房款汇入澳洲? 如果您不在澳洲境内,一般国内很多银行都具有外汇业务,每人每年能汇5万美元的金额汇至澳洲银行帐户,如果需要汇出更多购房资金,可以用家庭成员不同的身份证换汇,只要遵守驻地那边的中国银行的汇款要求即可,并且还可以从澳洲驻中国的金融公司来换取澳元。
购买澳房,问及最多的除了价格税贷、地域环境、发展趋势外,联名购房也成为越来越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因此,本期的《土地法专栏》邀请拥有中澳两国律师执业资格的林汇铭律师来解析澳洲联名购房。 实务中,许多律所客户或朋友都会在购房时询问以谁的名义作为产权人最合适:自己一个人的名字,配偶的名字还是孩子的名字呢?其实在澳大利亚完善的土地法和财产法体制下,联名购房是一个非常灵活的购房方式,可以是夫妻联名,夫妻一方与孩子联名,也可以是夫妻与孩子三人联名。 共同共有 - Joint Tenancy 在联名购房时,除非购房者作出特别声明,一般都会按照共同共有来签订购房合同。 特点: “不分你我”:所有购房者共同拥有该房产,即房屋风险、权利和收益由所有联名者共同享有和分担。 “生还原则”(Principle of Survivorship):共同共有在遗产方面可以省掉许多麻烦,也少了很多法律的手续。如果其中一方过世,则其名下原有的权益便自动归其余还在生的一方。 缺点: 如果其中一方想要把房产的产权租、售给第三方,则需要得到另一联名者的同意。 如果当初买房的时候其中一方支付了比较多的首付,但是买房之后拥有产权的形式是共同共有,那么对于房子的产权拥有就是50/50的比例。一般来说,即使将来卖掉房子的收益,也必须是以50/50的比例去分配。 案例解析:王大哥和王大嫂以共同共有联名购房,则王大哥和王大嫂各自拥有该房产50%的所有权。如果王大哥去世,则其名下的所有权自动且立刻归为王大嫂所有,即王大嫂成为唯一的业主。 如果王大哥、王大嫂和小王三人以共同共有联名购房,则三人各自拥有该房产33.3%所有权,如果王大哥过世,其名下的所有权自动且立刻归为王大嫂和小王所有,即王大嫂和小王各占该物业的50%所有权。 按份共有 - Tenancy in Common 特点: “比例分你我”:与上述共同共有不同的是,购房者可以按照份数比例自由分配每位购房者名下对该物业的所有权。 “自由分配”:联名者一方可以不需要获得其他共享权益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较为自由的将属于自己名下的利益自由转售或送赠给他人。 “出资不同“的首选:如果在最初购买这个房子的时候,双方所支付的首付是不一样的话,那么这种产权结构也是比较合适的。因为这种产权结构可以接受不同比例的拥有制度。 缺点: 购房者一方有权利将期所拥有的房屋产权卖给任何一个人,即使另外一方不同意也必须遵循。 如果果联名者一方过世,房子不会自动转到另外一个人的名下,而是需要按照遗嘱来进行分配,法律手续较共同共有会相对繁琐。 案例解析: 王大哥、王大嫂和小王三人三人以按份共有联名购买房产,并决定出资最多的王大哥占该物业50%的利益,王大嫂占30%,小王占20%。如果王大嫂过世,则其名下这50%的利益可以作为遗产由其顺位继承人依《继承法》全权继承,而不是自动按25%与25%分配给王大嫂和小王。 总结: 如果买家决定以联名的方式买房,无论是共同共有(Joint Tenancy)还是按份共有(Tenancy in Common),均需要在购房合同上将所有买家的名字列明,包括联名方式。在缴纳印花税、房产过户转让以及向土地局登记买家的产权时,都需要列明联名买房的方式及比例。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联名者就需要将自己的联名方式及比例分配告知律师,由律师建议买家最合适其情况的联名方式。 中澳双证律师林汇铭专栏全集 如需咨询或有疑问,欢迎随时发邮件至:editorial@juwai.com,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 本文系居外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哪些海外房产限购限购?随着经济、观念等各方面原因,海外置业、海外投资这两年越来越热门,但是很多国人并不了解海外房产,全球各个国家对海外买家的要求限制也不同,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海外房产限购那些事! 海外房产限购:在澳洲你只能购买新房 澳洲政府鼓励外国人投资本国的房地产,对于住宅地产而言,外国人只能购买全新的住宅项目,在澳洲买房贷款购买公寓期房可以只付10%首付款,买现房则为20%~30%,没有限购和限贷的要求,贷款利率和本国居民相同,还款方式灵活,允许贷款人在前5年内只还利息,不用还本金。而对于商业地产,工业地产等没有新旧的限购;另外澳大利亚的最高贷款比例为80%。 海外房产限购:加拿大买房贷款额度大 魁北克、联邦、萨省投资移民都和房产无关。在加拿大买房贷款外国人能够从银行获得最高60%~65%的贷款;贷款利息低于国内,因此很多在加拿大买房的中国投资者都会选择银行贷款,首付多在50%左右,贷款成本和首付压力都比国内要小。 海外房产限购:新加坡海外人只能买公寓 外国人或永久居民可以购买新加坡私人公寓楼盘,以及住满十年以上的共管公寓,圣淘沙岛的别墅及排屋。新加坡组屋只能是公民和永久居民才可以购买。带土地的独立式洋房,半独立式洋房,排屋只有新加坡公民可以购买。若在新加坡贷款买房,银行通常准许外国人最高获取相当于现房购价70%的贷款。 海外房产限购:法国挣得多就可以贷得多 法国对外籍人士购买新房或者二手房是没有硬性规定的,也没有强制的首付要求的,但是有一个限制,那就是在贷款上,一个人的还款能力,不能超过他税后工资的33%。 海外房产限购:西班牙贷款难度高 西班牙的房屋和数量是不限购的,但是贷款申请条件比较严苛,理论和是哪个能贷款60%-70%,但是中国人一般只能贷到30%,而且50万欧元的投资移民项目是不允许贷款的。 海外房产限购:韩国(济州岛)增值收益不能汇出韩国 韩国(济州岛)购买的房产必须是依据《建立济州特别自治道及开发国际自由城市的特别法》第229条的规定获得道知事批准的开发区域内的房地产,此类房产大多是以休养为目标的休养型度假公寓、度假村、家庭式旅店、别墅等。但外国买家不得将房地产租金收入或房地产增值的收益汇到国外,贷款额度为30%-40%。想要了解更多可点击:2016最新韩国买房移民指南 海外房产限购:日本买房贷款需身份 现在永住身份的有正当工作收入的外国人在不动产的帮助下甚至可以零首付贷款买下房子;持三年签证的就职人员在不动产的帮助下首付200万日元左右也可以贷款买房。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清,办理贷款时有非常严格的年收入审查。 海外房产限购:哪些国家买房不限购? 英国房产 英国在购房方面对非本国国籍的人没有限购,跟本地人享受同等待遇。贷款方面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英国买房贷款有两个限制,即:贷款总额是家庭年税前收入的4-5倍以内;同时,贷款比例不能超过房价的一定百分比。通俗的说假如房价是100万,如果政策规定的贷款比例为80%,那么你最多可以贷款80万。 美国房产 从购房资格方面来讲,美国并不限制外国人在美国买房,且无套数限制,从贷款方面来讲,外国人可以在美国贷款买房,但申请条件比本地人严苛一些,最高贷款比例为60%,而且对外国人来说30万美金以下的房产一般不接受贷款。 新西兰房产 在新西兰,外籍人士在当地购房与政府方面基本没有什么限制,从贷款方面来讲,外国人也可以在新西兰贷款买房,最高的贷款比例为70% 更多海外投资、置业资讯尽在居外网!
澳洲以其发达的经济,舒适的生活环境成为移民热门国家之一,其房产也是倍受世界人的青睐,不同于国内的租赁权,澳洲房屋产权是永久的,澳洲法律规定业主拥有永久土地所有权。下面居外网为您详细讲解澳洲房屋产权,一起看看吧! 澳洲的房屋类型多种多样,有别墅、联排别墅、公寓、酒店公寓、学生公寓等,产权证形式也颇复杂。下面为大家简单介绍六种澳洲房屋产权持有方式: 六种澳洲房屋产权持有方式 1、Sole Ownership(独立产权证): 产权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代表只有这个人拥有此物业的产权100%的份额。 2、Joint Tenancy(联合产权证): 产权证上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名,物业产权平均分配。比如某个产权证有夫妻两人的名字,那么夫妻两人共同拥有此物业产权,且平均的拥有此物业。当妻子过世后,妻子名下的产权将由丈夫继承。 3、Tenancy in common(联名产权证): 两个人或几个人购买一个物业,但是在产权证上明确标明每个人所占业权份额。如其中一人离世,他名下的产权留给他的继承人。 4、Tenancy in partnership(合作股份产权证): 多个人购买一个物业,在产权证上注明每个人所占此物业产权份额的多少,以及在解散时如何分配等详细情况,多用于购买写字楼。 5、Co-ownership(企业产权证): 以公司的名义购买物业,产权证上属的是公司的名字。如果公司不是在所购房产的国家注册的,那么此公司要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 6、Trust和Family Trust(信托会和家庭信托会): 公司、个人或家庭财产的拥有者可将资产交由信托会管理。家庭信托会的具体运作方式是先制定一信托书(Trust Deed),规定信托会的指定收益人,然后将资产逐步转至信托会名下。从法律上来说,信托会的资产已经不再属于资产的原始拥有人了。通常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家庭财产,避免遗产、婚前财产纠纷。 澳洲房屋产权类型 1、永久产权(Freehold /Torrens Title) 这种产权是独立别墅(house)所拥有的土地产权。说白了就是这块地就是你自己拥有的了,世世代代都可以合法继承。在政府的许可下,你也可以对土地和房屋进行改造,拆建,甚至可以在多余的土地上再建其他房子。当然,这是需要政府审批的。 2、分契产权(Strata Title) 这种产权一般为公寓(apartment)和联体别墅(townhouse)或单元房(unit)。这种产权的意思是一块土地分割成好多块,虽然购房者合法的拥有此房屋,但购房者无法擅自改造房屋,也无法再细分土地。这种产权会有一个托管协议,通常由物业公司来打理公共设施和空间,由住户分摊物业费。 3、社区产权(Community Title) 一般是综合的大型小区,它的属性类似于分契产权,不过它拥有更多更大的公共空间,例如公园,公路,自然景观等。也是有相应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4、公司股票产权(Company Title) 公司股票产权实际是公司在拥有房产,然后分给持特定股票数量的人。其中包括租赁权,然而股份比较难以转售。 5、租赁产权(Leasehold) 这种土地产权一般是在乡村地区,由政府分块租给农户进行农业活动,时间很长。但后来慢慢发展政府会把农业用地切块变成居住用地。这种一般情况发生在郊区。 澳洲房屋产权与中国有什么不同? 澳洲房屋产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澳洲房屋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房屋作为不动产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房屋在发生转让等产权变更时,必然是房地一体进行的,不可能将房屋与土地分割开来处分。 国内房产仅包括70年的使用权,并不包括所有权(参见土地管理法,即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在澳洲,房屋和土地买卖是分开处理的。买House 的时候签合同,签的是Land & House Package合同,先签土地转让合同,再和开发商签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买家有更多要求,也可以先买好地,自己找设计师设计,再交由政府审批。如果买Apartment,也是有土地所有权的,叫Joint Land,就是和别人共有的,能省去很多麻烦和每年一付的Land Tax。 读了以上关于澳洲房屋产权的介绍,是否对其有了一定的了解呢,想要获得更多澳洲买房知识欢迎访问居外网海外置业系列——澳洲买房百科。 本文系居外网度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居外解析“加强澳洲外国投资纲要”对买房者的影响 3月20日,是《加强澳洲外国投资纲要》(Strengthening Australia’s Foreign Investment Framework)公众征询的截止日。自2月25日,该草案提出以来,关于澳大利亚政府拟严格限制外国人购房的消息成为热点话题。无论是欲对外国置业者加收最高1,500澳元的申请费,还是采取措施打击违规购房者,都引发了全球舆论关注。更有人质疑,澳大利亚政府此举主要针对中国购房者,意在打压其置业行为。居外为你分析政改的前因后果,以及解读最新政策的细节。 一、 为什么澳洲会推出收紧外国人在购买房产的新规定 ? 1、 外资涌入,澳洲房价被炒到逆天高,本地民众买房难 最近几年,澳洲房价飙涨,悉尼和墨尔本等一线城市更加是涨价先锋。低息政策让房价疯狂,外国投资者入市炒楼也被认为是催高楼价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来自中国大陆的投资者。房价飙涨导致本地居民抱怨买房难如登天,限制外国人购房是为了遏制澳洲房价上涨,以及响应公众对于买房难的关切。【阅读原文】 延伸阅读: 房价疯涨无休止 澳洲拟对中国购房者开征新税 澳洲人恼了!6万人联名请愿限制外国人在澳洲购房 澳洲租房容易买房难 澳洲房价你高攀得起吗?悉尼房价全球第三贵 2、 澳洲外资审委会(FIRB)失职,以致外国购房者“有机可乘” 允许外国投资者购买新房,但限制其购买二手房本就是澳大利亚的法律规定。长期以来,这项政策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导致违规购房的现象越来越多。澳政府此举是为了完善既定政策,更好地落实针对外国置业者的限制措施,以缓解本国人面临的房价高涨无力购房的问题。【阅读原文】 3、 新州大选,住房政策方针成拉票武器 2015年新州大选将于3月28日正式举行。本次新州参选党派除自由党和工党两大政坛主角外,还有许多其他党派也都参与竞选。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日前对9382名选民进行的投票在线调查中显示,选民所关注的议题中排首位的是经济,其次是国有资产的私有化问题,生活成本、教育、环境等。房产在大悉尼将继续存在高需求,两大党为争取选票均承诺帮助人民实现拥有居所的梦想。 二、澳洲海外人士购房新政的主要规定 1、提高海外买家在澳洲买房收费标准 2、 明确处罚措施,加强执法力度 据2月26日澳洲政府公布的外国投资监管框架讨论文件,澳联邦政府有意将外国违规投资澳洲房地产处罚条例延伸至企业、商业地产、农业等投资领域,加强相关领域执法力度,令外国人在澳未经许可非法投资将面临更加严格的刑事处罚和民事罚款。目前针对外资违规购房的刑事处罚为合8.5万澳元或2年监禁,也可两项并罚。同时,澳政府严禁违规投资者从非法房产中牟利,一经发现,将处以不同程度处罚。【阅读原文】 本次澳洲房产紧缩政策的相关处罚措施的规定如下: 延伸阅读: 打房开铡!澳洲政府勒令恒大限时出售悉尼亿元豪宅 3、 新增连带责任,严惩协助违规购房的第三方 协助外国人购房的第三方,如移民中介、房产中介等也将受到惩戒,最高民事处罚为个人42,500元,企业罚金可高达5倍。另外,明知违法仍协助外国人买房者涉嫌刑事违法,最高罚款85,000元,和/或两年监禁。【阅读原文】 4、 修改对农业土地买卖的审批 从3月1日起,外国人在澳购买农地超过1500万元的交易将要接受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此前的审查起点是2.52亿。此外,税务局将从7月1日开始收集关于所有农地新外国投资的信息,不论交易价值。【阅读原文】 三、 新政对澳洲房市的海外买家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1、严格执法 为保障澳洲购房者带来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澳洲联邦政府对房地产外资紧缩审查,目的是只有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投资,才能保障海外置业者的利益。艾伯特总理也对新机制表现出极大的信心:“缩紧政策不是将海外资金拦在外面,而是引导他们正确对我们的产业进行投资。”【阅读原文】 2、申请费不足以阻挡海外买家 对买家几乎没有影响 根据新出台的意见稿,FIRB将根据房产总价,对海外买家在澳洲买房征收申请费,5000澳元起。然而,房地产业界普遍认为,外资购房申请费或许只是“毛毛雨”,海外投资人不会因此“望而却步”。 【阅读原文】 延伸阅读: 澳大利亚房市“重磅”措施不会浇灭中国买家热情 澳洲房产界为何欢迎海外投资审查紧缩? 3、处罚措施仍未确定 最终影响幅度仍有待观察 关于违规购房的惩罚力度加强,监管网络扩展至移民中介、房地产服务行业及房地开发商或许才是关键所在。澳联邦政府“动真章”的态度不言自明,最终讨论文件中哪些部分将通过并实施,又将给澳洲房地产投资性购房活动、中资地产商的“圈地”行为产生多大的限制性影响,这一切都还是未知数,有待进一步观察。 延伸阅读: 澳媒质疑加強外资审委“抓错了痒处” 澳大利亚主流媒体指出,目前仍缺乏可信的证据证明海外买家推高了澳洲房价,强调房源紧张才是澳洲各大城市高房价的源头,甚至质疑对海外购房者加税无助于解决问题。【阅读原文】 四、居外专业解读“新政” 让你更理性了解澳洲房市 居外是全球最大,最具权威性的海外房产中文平台,外媒自去年下半年便就澳洲房产投资政策变动多番采访居外的两位联合创始人的专业意见。综合起来,居外网对此的观点如下: 中国买家不是澳洲房价飞涨的“元凶”,更为澳洲房地产市场带来了巨大利益。【阅读原文】 1,500澳元“出价费” 实属无理,或令海外买家转向其它国家投资房产。【阅读原文】 澳洲联邦政府对住宅地产投资的执法活动的加大,并不意味着对外国企业投资的开放态度有任何巨大变化。【阅读原文】 澳洲房地产市场面临着许多逆风,但居外作出的分析表明,今年澳洲房市的海外投资将比去年增长15%至20%。【阅读原文】 居外预料,从2015年7月澳洲高端投资者签证(PIV)签证推出后,澳洲地产市场将会更加火热。中国已经是澳大利亚房地产最近几年的主要海外投资来源,但2015年这一需求可能进一步上涨20%。【阅读原文】